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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金又提高了

2014年08月20日 07:23 来源: 嘉兴日报-桐乡新闻 作者: 记者 杨 薇通讯员 冯兴娟

  昨天,记者从桐乡市人力社保局获悉,今年桐乡再次大幅度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从8月1日起执行,标准提高至1103元/月。

 

  根据《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嘉人社【2014】181号)文件,为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桐乡市从2014年8月1日起调整符合条件失业人员(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人员)的失业保险金、生育补助标准。失业保险金标准从917元/月提高到1103元/月,比去年上涨了20%;农民合同制职工失业后一次性生活补助按照城镇职工可享受失业保险金总额的40%确定,从367元/月提高到442元/月。

 

  与此同时,在桐乡的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限内或者享受待遇期满后仍处于失业状态,并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子女的,还可以一次性领取生育补助3309元,该标准比去年的2751元提高了558元。另外,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疗保险待遇不变,按现有政策执行。

 

  据了解,今年上半年,桐乡市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15.34万人,共向3747人发放失业保险金。“一直以来,我们以落实政策、优化管理、服务群众为工作重点,多形式多渠道地宣传失业保险政策法规,强化失业保险征缴扩面,确保基金运作安全,规范失业保险基金运行管理体系。”桐乡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桐乡始终稳步推进失业保险辖地管理,就近就地为群众提供满意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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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嘉兴日报-桐乡新闻 新闻标签: 保险金 标准 桐乡 补助 一次性 编辑: 匡万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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