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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桐乡市无固定收入残疾人生活补贴

2014年07月07日 15:53 来源:

  一、什么是无固定收入残疾人?

 

  答:无固定收入残疾人是指在一定程度上丧失劳动能力且没有固定收入,依靠父母或亲属及其他不稳定救助途径维持其基本生活的残疾人。

 

  二、无固定收入残疾人生活补贴的实施对象是哪些人?

 

  答:桐乡市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年龄在18~60周岁的无固定收入残疾人。同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贫困家庭中未全额享受低保金或低保补助金的残疾等级为三级、四级的无固定收入残疾人;

 

  2、一般家庭中的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的无固定收入残疾人。

 

  三、无固定收入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是多少?

 

  答:补贴标准是每人每月100元。

 

  四、无固定收入残疾人生活补贴怎么申请?

 

  答:由残疾人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提出申请,填写《浙江省无固定收入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表》,贫困残疾人需提供家庭低保证或低收入证复印件。由村(社区)对《申请表》进行初审,初审基本符合条件的,由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后报镇(街道)残联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由镇(街道)残联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市残联审批。市残联对《申请表》按月审批,按季度下拨生活补贴资金至各镇(街道),由各镇(街道)残联将补贴发放到残疾人手中。

 

  市残联地址:桐乡市世纪大道1399号  咨询电话:88112685、88182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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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作者: 编辑: 王志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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