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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石门镇适龄青年的一封信

2014年07月03日 15:13 来源: 桐乡新闻网

  广大适龄青年朋友们:

 

  依法服兵役是每个公民的神圣职责,参军报国是新世纪青年的热切向往。今年起,全国征兵时间统一由冬季调整到夏秋季,调整为夏秋季的8月1日开始征兵、9月1日批准入伍、9月5日起运新兵、9月30日征兵结束,热烈欢迎广大适龄青年踊跃报名应征,到部队这所大学校里锻炼成才。为了帮助你了解今年夏秋季征兵有关政策和要求,以及到部队和退伍后的相关优惠政策,特致此信。

 

  一、征集对象和范围。征集的主体对象为具有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下同)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和应届毕业生入伍。征集的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根据本人自愿,也可以征集高职(专科)和中等职业学校完成专业课程后,参加实习至2015年毕业和正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

 

  二、征集年龄。男青年为2014年年满18至20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青年可放宽到21岁。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在校生年龄放宽到22岁,大专毕业生放宽到23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放宽到24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

 

  三、征集条件。政治条件,根据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2014年6月3日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试行)》执行。

 

  四、征集办法。适龄年轻应在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应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大学生既可在学校所在地应征,也可在户口所在地应征,经政治审查、体格检查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县(市、去)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批准入伍时间统一为2014年9月1日,新兵军龄一律从9月1日起算。义务兵服现役的期限,按照《兵役法》规定的2年执行。

 

  五、国家、军队和浙江省有关政策

 

  (一)服役期间有关政策

 

  1、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对应征入伍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每年实际缴纳学费或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本息高于6000元的,按每年6000元进行补偿或代偿;低于6000元的,按照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两者就高的原则,进行补偿和代偿,本科毕业生最高可获得24000元学费返还。

 

  2、义务兵、士官津补贴及家庭优待金。第一年列兵期间,津贴500元/月;第二年上等兵期间,津贴600元/月,两年共计13700元;义务兵服役期间,其家属享受优待金,标准为农村义务兵不低于本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70%;城镇义务兵不低于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5%。(2013年我市优待金标准为15134元)。

 

  3、免费食宿。陆军目前伙食费每天21元,两年约15330元,海、空军更高。部队所住营房以楼房化、人性化为主,生活起居舒适。

 

  4、退役金。士兵每服役满一年发给4500元,两年义务兵可获得退役金9000元(2013年标准)

 

  5、报考军校条件。义务兵服现役满1年,士官服现役满2年、不超过3年,且在本军级单位工作满半年,可以报考军校。士兵考生应当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政治条件和体格检查标准,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者同等学历,年龄不超过22周岁,其中入伍前是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毕业生的,或者是少数民族的,年龄可以放宽1周岁。

 

  (二)退伍后有关政策

 

  1、安置就业。2011年11月1日施行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规定: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⑴士官服役满12年的;⑵服役期间平时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战时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⑶因战致残被评为5至8级残疾等级的;⑷是烈士子女的。

 

  2、复工复职。《浙江省征兵工作条例规定》义务兵入伍前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职工的,退役后原单位应当准予复工复职,并享受不低于本单位同岗、同工龄职工的各项待遇。

 

  3、经济待遇。根据《桐乡市退役士兵安置管理办法》规定。退伍义务兵、复员士官原则上实行货币化安置,一次性发给安置补偿金,综合两年服役期间津贴费(13700元)、服装费(8600元)、伙食费(15330元)、退役金(9000元)和家庭优待金(151344*2=3026元)、安置补偿金(无地42860元、有地18208元),无地退役士兵两年经济收入约119758元,有地退役士兵两年经济收入约95106元。其中仅退役金、家庭优待金和安置补偿金三项:无地82128元,有地57476元。(以上为2013年标准、往后会逐年提高。)嘉办〔2011〕76号文件明确:义务兵在服役期间由有地居民转为无敌居民后的优抚安置政策为:义务兵在服现役期间,因其家庭土地被全部征用或在“两分两换”中永久放弃土地,由有地居民转为无地居民的,其退役后的优抚安置按照无地居民义务兵退役优抚安置有关政策执行。

 

  4、退役士兵根据自身条件,自愿申请,自选专业,免费参加定点教育培训机构主办的各类职业教育和培训,并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培训期限一般为2年,最短不少于3个月。

 

  广大适龄青年们!依法服兵役是每个公民应尽的法律义务,强大的国防是祖国发展的重要支撑,军营能为有志青年施展才华、实现个人价值提供更加宽广的舞台。携笔从戎,无尚光荣。让我们携起手来,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贡献我们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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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桐乡新闻网 作者: 通讯员 崔陆贤 编辑: 匡万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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