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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管机构未来之路如何走

  本报刊发的《“托管”成“脱管”,这事真得管》报道,引起了相关部门的重视,同时也引起了托管机构从业人员的关注。

 

  前些天,网友“linglin25”专门在“爱桐乡”论坛(www.itongxiang.com.cn)“民生关注”栏目中发了一个名为“《今日桐乡》关于《托管成脱管...》的一封信”的帖子(见左侧),详细诉说了心中的无奈与疑惑。

 

  ◆部门回应

 

  为了解开该网友的心结,记者专门详细咨询了桐乡市教育局基教科副科长徐淼忠。

 

  徐淼忠表示,现在没有“民办教辅机构备案”这一说法,像“linglin25”的情况,要办理的应该是教育培训机构行政许可。

 

  那么,办理教育培训机构行政许可的条件有哪些?对此,徐淼忠也一一罗列了下。

 

  首先,先决条件必须是商业住房,其次要通过建筑消防和装修消防两次验收,再者校舍质量也要符合安全要求,面积必须在300平方米以上。如果各项条件都满足,可以前往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进行办理。

 

  “先前已经批复的23家均没有厨房和住宿。”徐淼忠提醒说,即使批复成功,这些有安全隐患的部分也将不允许存在。

 

  此外,面对网友“相关部门应该尽力引导,而非按照政策一刀切”的想法,徐淼忠表示,7月份,教育部门将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梳理,各托管机构届时可关注教育培训机构行政许可变动情况。“正规化是对家长、孩子和自己负责,我们会尽力帮助引导正规化,但内功的修炼还得看这些机构本身。”

 

  ◆网友反应

 

  慧眼识英雄:对于托管行业,取缔是不可能的,有这么大的市场需要,最主要的还是要规范经营。

 

  胖子要增肥:存在即合理,政府需要反省,不能一锅端。

 

  一缕阳光:作为一线的教育工作者,我觉得晚托班的存在对学生的提优补差还是很有帮助的,在此谢谢工作在各自岗位上的教育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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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钱江晚报·今日桐乡》 作者: 许惠良 编辑: 匡万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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