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报料:13867300110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最低为473.4元基本医疗保险为180.9元

2014年桐乡个体参保标准出台

2014年01月10日 08:09 来源: 《嘉兴日报·桐乡新闻》

  昨天(1月9日),记者从桐乡市社保局了解到,2013年底,桐乡市发布了《关于公布2014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的通知》,确定了2014年度城镇个体劳动者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及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进入2014社会保险缴费年度,根据该通知规定,城镇个体劳动者上年度实际收入低于31560元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按31560元(月缴费基数为2630元)确定;上年度实际收入在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80%至300%之间的,缴费基数按实确定;上年度实际收入高于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的,缴费基数按300%确定。

 

  以新出炉的缴费基数为标准,按照缴费比例18%来计算,今年桐乡城镇个体劳动者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月缴费标准分为473.4元、590.430元、885.60元、1181.70元、1773元五档。“对非本人原因中断缴费的城镇个体劳动者,本人要求补缴中断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的,经市社保机构核准,允许按规定补缴。”桐乡市社保局工作人员介绍,补缴费用以月基数2980元为准,补缴标准为655.60元/月;缴费比例调整为22%,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补缴不满15年的不足年限养老保险费,按职工养老保险城镇个体劳动者当年缴费标准执行。

 

  从上述政策看,城镇个体劳动者如果需补缴以前年度养老保险的,补缴标准将提高。为确保参保人员的权益,桐乡市社保局提醒广大参保人员每月及时与银行对账,确保扣缴账户余额充足,以便及时足额扣缴。

 

  另悉,桐乡城镇个体劳动者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住院保险)的年缴费基数也已同步公布,2014年,城镇个体劳动者的月缴费基数调整为2010元,月缴费标准为180.90元(基本医疗住院保险为80.40元)。

桐乡新闻网官方微信
桐乡新闻网官方微博
桐乡新闻网官方微信
所属专题:
来源: 《嘉兴日报·桐乡新闻》 作者: 记者杨 薇 通讯员蔡凤妹 编辑: 张磊
相关稿件:
桐乡新闻网版权声明:

① 本网(桐乡新闻网)稿件下“稿件来源”项标注为“桐乡新闻网”、“钱江晚报今日桐乡”、“嘉兴日报桐乡新闻”、“桐乡电台”、“桐乡电视台”的,根据协议,其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稿件之网络版权均属桐乡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 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 时须注明“稿件来源:桐乡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其他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或版权所有者在一周内来电或来函。联系电话:0573-89399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