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趣说古代“交规”

2013年12月09日 08:15 来源: 《今日桐乡》

  轿车走进了千家万户,它给人们带来方便的同时,也给城市交通带来了压力,于是,一套套严厉的交规应运而生。那么,在没有汽车的古代,是否也有交通法规呢?

 

  答案是肯定的,早在唐朝时我国就有了指导交通和礼仪的文书——《仪制令》。贞观十一年,唐太宗李世民颁发了《唐律·仪制令》,其中有一条为:“凡行路巷街,贱避贵,少避老,轻避重,去避来。”这便是我国最早的交规。

 

  《仪制令》兴于唐朝,盛于宋朝。宋廷规定,“交管部门”必须在京城开封及各州的主要交通要道悬挂木牌,并在上面刻上《仪制令》,要求人人遵守。而到了南宋时期,这一规定又由各州辐射到了各县,悬挂的木牌也换作了易于保存的永久性石碑。

 

  具体来说,古代的交规主要分为四个层面,第一,贱避贵,即老百姓要让官员先行;第二:少避长,即年轻的要主动让年长的;第三,轻避重,即负重轻的车要给负重重的车让行;第四,去避来,即出城的要让进城的先行。由此可见,古代的交规重在礼让和文明出行。

 

  另外,古时对行车的方向也作了规定,要求靠右行走,这与我们现在的交通规则是一样的。据说,这一规则来源于军队的队列,在冷兵器时代,士兵的主要装备是长矛和刀剑,当两队士兵相遇时,他们肩上的长矛就会误伤到别人,为了避免这种伤害,两队人只好不约而同地分开,都将左边让给对方,自己紧靠右边行走。久而久之,这条不成文的规定就演变成了一项重要的交通规则,时至今日,我们依然遵守着这一规则。 

 

    有了交通法规,那人们不遵循怎么办呢?《唐律疏议·违令》中载:“令有禁制,谓《仪制令》‘行路贱避贵、去避来’之类,此是‘令有禁制,律无罪名’,违者得笞五十。”由此可见,古代对交通违法的处理十分严厉,虽然不会被扣分,但屁股通常会被打开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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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今日桐乡》 作者: 周 礼 编辑: 胡银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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