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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车位”引发毁车事件

当事人涉嫌故意毁坏财产罪被提起公诉

2013年11月18日 21:36 来源: 《今日桐乡》

  车位被人占了,市民滕某借着酒劲,抬脚朝着车身一阵猛踢。原本以为解了气的滕某,却在近日被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毁坏财产罪提起公诉。

 

  今年2月21日凌晨,家住桐乡某小区的滕某从外面回到家,发现有辆福特汽车正停在自己原先租赁的车位上,在寻找小区保安未果的情况下,滕某借着酒劲,脚踢该车车身,最后还是他的朋友把他拉开后才停下。

 

  事后,小区保安在凌晨巡逻过程中发现了该车被损坏,赶紧联系了车主潘某,潘某立即向公安机关报了案。市公安局于当天立案侦查,同日便将滕某抓获归案,滕某对于自己破坏车辆一事供认不讳。

 

  除此之外,滕某自己还交代,在去年7月,他也曾因为其他车子停在了自己的车位内,自己借着酒劲用“脚”对付了车子。当时,滕某、车主沈某、物业公司三方协商时,滕某和沈某以2000元私了此事,物业公司答应相应承担一部分责任,免了滕某部分的物业费。

 

  可之后在车位费续交时,滕某没有再交车位费,物业也未将车位租给其他业主,也就是说,该车位其实已经为小区公共车位,其他业主也可停车,但是滕某却始终认为该车位他人不得停放,才会故伎重演,从而发生此次毁车事件。 

 

    承办此案的检察官提醒,市民以后若遇到车位被占的问题,一定要冷静处理,在无法联系到车主的情况下,可以拨打110,请求公安机关帮忙联系车主,移开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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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今日桐乡》 作者: 记者 吴卓尔 通讯员 童 剑 编辑: 胡银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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