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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行讲文明,道路更顺畅

2020年01月23日 08:27   来源: 《今日桐乡》    作者:中心记者 吴卓尔 通讯员 袁帅

  2019年,我市新增机动车近40000辆,新增驾驶人30000多,同比分别上升14.13%和5.38%。截至2019年年底,全市机动车保有量突破32万辆,驾驶人突破37万。

  随着机动车保有量的不断增加,因机动车驾驶人违法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也居高不下。近日,记者从桐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了解到,2019年全市共查获交通违法行为近78万起。

  记者根据交警提供的详细数据,盘点出2019年度桐乡排名前十的交通违法行为:

  1.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驾驶人虽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即违法停车)

  根据交警部门数据显示,违法停车已经连续多年排在桐乡人交通违法行为的榜首,2019年违法停车再次“蝉联”冠军,现场和非现场共查获224921起,平均每天都有600多起。其中市区吾悦广场周边、春天花园小区周边、庆丰路与东兴街交叉口以东的“奶茶一条街”以及茅盾路与公园路交叉口以北的“夜宵一条街”尤为严重。

  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一些驾驶人觉得随意停车没关系,甚至会打起双跳灯直接停在路边,事实上违法停车不仅会影响城市形象,甚至会引发交通事故。

  2.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的

  电动车、自行车行驶在机动车道,不仅危险,也让很多机动车驾驶人深恶痛绝。2019年,共查获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的行为129806起。

  “这一交通违法行为中提到的非机动车多数为电动车。”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涉电动车的交通事故一直居高不下,为此在2019年的“珍爱生命铁拳护航”交通安全大会战中,我市把电动车作为重点整治对象,加大了查处力度,同时通过严查提高了非机动车头盔佩戴率。

  3.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该违法行为俗称“闯红灯”。尽管“红灯停、绿灯行”是连幼儿园孩子都知道的交通规则,但2019年共查获闯红灯95545起。其中振华路与和平路交叉口较为多发。

  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2019年,交警在严查机动车闯红灯的同时,也加大了对非机动车、行人闯红灯的查处力度,为的就是让广大交通参与者牢记:闯红灯是最危险的交通违法行为之一,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4.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2019年共查获不系安全带行为87828起。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安全带的作用是在车辆发生碰撞时固定车上驾乘人员,防止发生驾驶员及乘客与车辆再次碰撞或是被甩出车外,有效保证车内人员的安全。“很多驾驶人都觉得市区开车车速慢,不需要系安全带,但事实上一旦发生紧急刹车,安全带就能发挥作用,有效保护车上驾乘人员。”

  5.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

  2019年,我市陆续增加了不礼让行人抓拍点位,截至目前,全市不礼让行人抓拍点位共有115处,全年共查处不礼让斑马线行为45226起。其中以桐乡市高级中学门口和市第一人民医院门口不礼让斑马线最为高发。

  尽管查获总数多,但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和去年同期相比,每个路口的抓拍数量却呈明显下降趋势,文明礼让正成为一种习惯。

  6.驾驶机动车超速的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到达50%的;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的10%未达20%的即为超速。

  超速在市区不常见,高发区多在市区周边道路,其中洲甸线、乌镇大道较为多发。2019年全年共查获超速33076起。“不少驾驶人觉得路况好,就会猛踩油门,殊不知这是很危险的行为。”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无论何时何地,都应谨慎驾驶。

  7.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禁令标志是一种禁止或限制车辆、行人交通行为的标志。在日常查处中,我们发现不少机动车驾驶员会看信号灯,但却容易忽视路面标志标识。”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说,2019年查获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行为31918起,其中逆向行驶最多。

  学前路的庆丰路至公园路路段为逆向行驶的高发路段。

  8.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

  “机动车不能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是每个驾驶员在考驾照时就知道的交通法律法规,但实际情况却并非如此,有不少机动车驾驶员似乎都忘记这条交通法律法规,公然行驶在非机动车道上。2019年共查获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行为26176起,其中以庆丰路与逾桥路交叉口、人民路与中华路交叉口最为高发。

  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提醒,司机在驾车上路时,应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行车,避免因为违法行为而引发交通事故。

  9.驾驶电动自行车违反规定载人的

  按照规定,骑电动车可以带一名12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不能带成年人或12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但2019年共查获驾驶电动自行车违反规定载人行为22288起。其中以市中心、学校周边较为多发。

  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电动车自身重量轻,一旦违反规定载人,在转弯或遇到紧急情况时,极易发生侧翻,十分危险。

  10.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的

  2019年共查获非机动车闯红灯行为17884起。其中以庆丰路与鱼行街交叉口较为多发,根据交警提供的视频监控显示,很多非机动车驾驶人根本不看自己行进的方向是否是红灯,只看对向车道已经跳起黄灯,就开始过马路。

  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黄灯是一种过渡信号灯,起到警示作用,提示驾驶员信号即将变换,一旦“抢黄”极易发生事故。

  交警部门在此提醒广大市民,要牢固树立“守规则除隐患,文明安全出行”理念,自觉守法驾驶,抵制交通违法行为,才能远离交通事故。

  


编辑:潘竞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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