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已进入旅游旺季,浙江省旅游局温馨提示:夏季降水、台风较多,也较易发生洪水、泥石流、山体滑坡等灾害,假期出游,安全意识莫“放假”。为了使广大游客更好地享受美好假期,浙江省旅游局特别提醒并提示各旅行社和广大游客高度关注旅游安全,强化风险防范:
1、各旅行社在安排旅游行程前,要对行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类风险进行全面评估,若涉及高空、高速、水上、潜水、探险等高风险旅游项目,须确保经营者具备相关资质和安全保障能力,并就项目风险对游客做出明确提示。
2、广大游客在出行前要提前关注旅游目的地气象、地质等信息,选择安全的旅游目的地。游客在选择出境游目的地之前,要参考外交部或文化和旅游部发布的安全提醒或出行提示,避免到安全风险高的国家或地区旅游,确保自身安全。
3、游客购买旅游产品,一定要选择有相应资质的旅行社,并签订旅游合同。跟团旅游,要确认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和旅游经营资质,规范签订旅游合同,注意合同条款,特别是购物等内容;对合同中模糊不清、表述不明的条款,在订立合同前应询问清楚并在补充约定中注明,不要轻信口头承诺。对于明显低于正常价格的旅游产品,在签订合同前需慎重。付款后,要求企业出具正规票据。同时,建议游客根据自身情况及旅游目的地情况提前购买人身、医疗、财产、意外等相关方面的保险,更有效地维护自身权益。
4、游客在选择参加旅游项目前,须认真了解项目的安全要求,根据自身年龄、身体条件,结合当天天气情况选择适宜的旅游项目,不要冒险挑战超过自身承受能力的高危险项目,未成年的游客一定要在监护人的监护下参加游览项目,注意景区设立的安全警示标识。在水边游玩时,不要离开规定的安全区域,遵守景区有关安全管理要求。同时,为提高风险抵御能力,应尽量选择购买能够承保所参与项目的个人保险。在参加山涧漂流、划竹筏、坐皮艇、快艇等风险较高的项目活动时,要穿戴好救生衣,未成年人必须有家长陪同。
5、游客在旅游途中要遵守旅游目的地的法律法规、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共同维护良好的旅游秩序。遇到困难时及时向警察或景区工作人员寻求帮助,出境游时,可向当地使领馆求助。旅游过程中注意理性消费,并保留好购物凭证。如发生纠纷,要冷静对待,积极沟通,理性维权,注意留存相关证据,通过法律途径理性解决纠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遇到需要咨询的事项或者需要投诉维权,可以拨打“12301”旅游服务热线。
1.本网(桐乡新闻网)稿件下“稿件来源”项标注为“桐乡新闻网”、“钱江晚报今日桐乡”、“嘉兴日报桐乡新闻”、“桐乡电台”、“桐乡电视台”的,根据协议,其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稿件之网络版权均属桐乡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 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 时须注明“稿件来源:桐乡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2.本网其他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或版权所有者在一周内来电或来函。联系电话:0573-89399348 市府网:559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