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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基层治理体系走乡村善治之路

赴桐乡市蹲点调研报告
2018年06月29日 08:35   来源: 嘉兴日报-桐乡新闻    作者:陈金彪

  二、构建新时代基层善治体系的总体设想

  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万丈高楼平地起,乡村治理好比是国家治理体系的地基。地基扎实了,大厦才能固若磐石,国家才能长治久安,人民才能安居乐业。浙江作为中国革命红船的起航地、改革开放先行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萌发地,在乡村治理探索方面一直走在全国前列,始终屹立、不断创新的“枫桥经验”就是当代中国基层治理首推的典范。通过这次蹲点调研和座谈交流,我认为,创新乡村治理体系、走乡村善治之路,既要从顶层设计出发,完善乡村治理的体制机制,又要从基层自治入手,激活乡村主体的创新力量,为乡村发展凝聚合力。

  基层治理有其内在复杂性,治理主体多元、治理内容多变、治理方式多样,规范性与乡土性交融,传统性与现代性共生,稳定性与变动性并存。通过蹲点调研和对我省乡村治理领域探索创新经验做法的深入探析,我觉得基层善治体系应包括六个方面的内容,即:以党的基层组织为核心,坚持党建引领,实现基层治理有魂;以村民自治组织为主体,突出自治基础,实现基层治理有力;以信法守法为准绳,加强法治保障,实现基层治理有序;以崇德向善为基础,强化德治调节,实现基层治理有根;以综合治理为补充,注重综合施策,实现基层治理有度;以智慧治理为支撑,用好现代技术,实现基层治理有方。通过这六个要素的综合运用、协同发力,实现基层社会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使基层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从而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实现基层善治,需要构建和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推动基层治理理念由“大包大揽”向“协商共治”转变,治理方式由“自上而下”向“上下互动”转变,治理格局由“单打独斗”向“协同推进”转变,使基层治理体系更加完善、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桐乡“三治”融合的成功实践告诉我们,“三治”是一个有机整体,必须通盘设计、统筹兼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自治组织的主体作用,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的协同作用,以及村规民约(社区公约)的约束作用,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激发社会活力,形成有效的社会治理、良好的社会秩序,做到治理为了村民、治理依靠村民、治理成果由村民共享、治理得失由村民评判,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三、构建新时代基层善治体系的具体路径

  创新社会治理,走乡村善治之路,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基石。浙江改革开放走在前列,基层社会治理的探索创新也如百花齐放,形成了诸如桐乡“三治融合”、宁海“小微权力清单”、象山“村民说事”、东阳花园村“村规民约”、武义“后陈经验”、龙游“村情通”、仙居“三绿治理”、安吉“五个所有”,以及基层治理“四平台”、新乡贤治村等不同的乡村治理模式,产生了许多好经验、好做法,有的还被写入国家法律并推广实施。在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浙江更应在创新社会治理、实现基层善治方面有更多的突破,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作出应有贡献。

  1.提高政治站位,把基层善治体系建设放到更加突出位置。桐乡市在实践中形成的以“一约两会三团”为主要架构的“三治”融合基层治理体系,是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破题之作”。我们要从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高度,以纪念毛泽东同志学习推广“枫桥经验”55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15周年为契机,充分认识走基层善治之路的重要性,把基层善治体系建设摆到突出的位置,以改革开放初期培育发展民营经济的那一股劲头、那一股热情,加强系统谋划,从宏观与微观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贯通出发,结合这些年的基层实践探索,把基层善治体系中的基本要素梳理出来,形成工作规范,打造基层善治的浙江品牌。

  2.突出问题导向,不断强化基层善治体系建设的制度供给。调研中,有基层干部群众坦言,虽然这些年基层在治理实践中作了不少有效探索,但有不少问题亟待改进和完善,主要是:一些农村基层党组织在乡村治理中政治功能不够彰显,领导核心作用存在弱化、软化现象;有的地方村务公开走过场,民主管理还需加强,村务决策机制落实不够到位;村民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乡村依法治理尚未形成合力;村规民约在村民自治中的作用体现不够,社区协商亟待制度化;优秀传统文化弘扬不够,德治保障机制尚需加强;“全科网格”建设不平衡,有的地方网格员职责不够明确;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治理不规范,发挥作用的“留白”较大;有的地方“智慧治理”成效不明显,“信息孤岛”有待贯通。基层干部群众建议,要在推进乡村治理集成化、精准化、规范化上下功夫,推动“最多跑一次”改革延伸到村级,进一步加强县乡统筹,完善“综合指挥中心+四平台+全科网格员”的运行机制,完善村级便民服务功能,努力实现群众办事不出村,一般性事务都可以在村级层面解决。要在推进基层协商民主多样化上下功夫。完善民主恳谈会、五议两公开、村民票决制,发挥村民监督作用,让农民自己“说事、议事、主事”,做到村里的事“村民商量着办”,老百姓的事情“老百姓说了算”。基层治理实现良治善政离不开农村经济的发展,同时也为农村产业兴旺、农民生活富裕、集体经济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必须把实现治理有效与发展农村经济一体研究、同步推进,实现基层治理组织与农村各类经济组织相互促进,更好地落实党的富民惠民利民各项政策,最大限度地增进农民福祉,最大限度地协调利益关系。调研中了解到,农民群众对新成立的“三位一体”农合联组织非常欢迎,应进一步推动基层“三治”组织与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互联共促,共同为实现乡村振兴发挥作用。

  3.坚持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基层善治体系建设的实现形式。基层善治应根据治理区域不同、经济发展水平差异、人口分布特点等因素,采用不同的途径和方式。比如,在乡村治理中,以本地居民为主的农村,可以通过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村民群众的主体作用,以村规民约有效规范村民行为,让群众参与公共决策,自己的事参与干、自己说了算;外来人口较多的村,可通过培育发展新居民协会等社会自治组织,培育发展民间调解组织,有序参与社会事务,化解矛盾纠纷,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在城市社区社会治理中,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制度,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促进社区、社会组织、社工“三社联动”;对村改居的社区,可全面深化“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加强“全科网格”和全科网格员队伍建设,构建“网格+支部”的基层治理模式。

  4.注重理论研究,加快形成基层善治体系建设的理论支撑。构建基层善治体系,需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相结合、理论工作者的研究与基层工作者的实践相结合,实现良性互动。首先,有关部门要深入基层,多加指导,加强立法研究,加大优秀案例推广力度,提高基层探索的有效性,使“盆景”变成“风景”、“树木”变成“森林”;其次,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权威机构的专家学者,要更多地走向一线,善于指导实践,认真开展善治理论前瞻性、可行性、应用性研究,找依据、提对策,帮助基层解决工作中的困惑,发挥好“思想库”、“智囊团”作用;第三,基层要继续大胆探索,大胆实践,为面上工作开展提供更多更成熟的经验做法,当好我省基层善治的“先锋队”、“试验田”。

  【作者为中共浙江省委常委、秘书长】(原载2018年6月28日《浙江日报》五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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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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