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桐乡市分中心了解到,6月20日起,桐乡将重启住房公积金商转公贷款业务。
据了解,商转公贷款是指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办理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购买本市行政区域内商品住房(限为住宅)、政策性住房、保障性住房后,尚未还清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且具备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条件的,以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部分或者全部偿还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的活动。
“目前我市公积金贷款五年以上的利率为3.25%,而商贷五年以上利率为4.9%,且利率还在上浮,存在着较大的利差,商转公贷款可以为市民减轻不小的还款压力。”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桐乡市分中心使用管理科科长钟国良分析道。
那么如果要办理公积金商转公业务,在申请条件、申请额度、申请时间和地点等方面都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项?
“申请商转公贷款必须符合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对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不予受理商转公贷款。”钟国良告诉记者,在此次商转公贷款的申请条件中,还有两条内容特别值得注意,一是商转公申请人须为本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所购住房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已为现房,且已取得《不动产所有权证》,并办妥一般抵押登记手续;二是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银行须为承办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受托银行,贷款尚未结清,已正常还款一年以上,且近两年无逾期记录。
在商转公的申请额度方面,则要求不超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单人最高30万,双人及以上最高60万),不超过所购住房可带额度的有关规定(实行差额贷款),不超过原商业贷款余额(取整至千元)。此外,商转公的申请年限不得超过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剩余年限;不得超过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规定的可贷年限。据了解,商品房最高年限为30年,二手房最高为20年且所购住房房龄加上贷款年限不能超过35年(含)。
商转公业务受理时间如何安排?据介绍,2016年10月9日以前已取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可于6月20日至7月31日办理商转公贷款申请;2016年10月9日至12月31日期间已取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可于8月1日至9月30日办理商转公贷款申请;2017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已取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可于10月1日至12月31日办理商转公贷款申请。值得一提的是,缴存职工不能提前申请,只需要把握好时间节点前往办理,因故未能及时按期办理的可进行顺延申请。
“为确保重启商转公贷款业务有序推进,具体业务办理将遵循‘先贷先转’的原则,即先取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且符合本通知商转公办理条件的,优先办理。”钟国良表示,今年我市将分期分批受理2017年3月31日之前取得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申请,而关于2019年度受理的有关要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届时将另行公布。
除此之外,申请商转公贷款还遵循“谁发放,谁受理”的原则,也就是说缴存职工需要到原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银行的公积金延伸服务网点进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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