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9月起,我市开展四(三)轮厢式载人电动车整治工作,四(三)轮厢式载人电动车在市区范围内严禁上路行驶。可是仍有部分市民抱着侥幸心理,开着四(三)轮厢式载人电动车,甚至还干起了载客的生意。
4月27日下午,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城东中队联系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运管所等多个部门,对市客运中心附近的四(三)轮厢式载人电动车进行了集中整治。
当天下午1点40分,当记者来到市客运中心出口处时,这里停放着三辆四(三)轮厢式载人电动车,看到执法人员,刚刚还围在一起聊天的3名驾驶人赶紧回到车里,想开车离开。“这种车子在市区道路内不能行驶,你们知道吗?”“不知道啊,我们都是来接家人的,他们马上就到了。”面对民警的问题,这3名驾驶人异口同声地说。
“那你们家人从哪里回来?坐的是哪班车子?”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城东中队中队长陈庚当即戳穿了3人的谎话。看到自己的谎话被戳穿,徐某立马狡辩:“我们这个车子很安全的,我开了五六年,都没出过交通事故,凭什么不让我开?”
那么,四(三)轮厢式载人电动车真的安全吗?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驻客运中心队员谭师傅告诉记者,就在不久前,附近就发生过一起四(三)轮厢式载人电动车被撞的事故。他说,当时电动车突然打方向,后方的公交车来不及避让,直接撞倒了车子,导致电动车驾驶人受伤。
附近的乘客表示,尽管不安全,这样的电动车也还是有人乘坐,原因是比较便宜。“坐一趟只要三四十元,而且只要车子坐得下、开得动,司机一般不会管我们坐几个人。”
陈庚表示,别说超重会影响四(三)轮厢式载人电动车的制动,即便是空车,这样的车子上路也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这样的车子属于‘三无’车辆,即无牌、无证、无保险,因为车身轻,一旦车速过快,就容易发生侧翻,如果在道路上突然侧翻,后果不堪设想。”
交警部门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应积极配合四(三)轮厢式载人电动车整治工作,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特别是千万不要乘坐这样的电动车,以免给自身安全和交通秩序带来不必要的隐患和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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