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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城区主干道10个路口安装“路口遇堵时,不得驶入”的标志牌

遇路口拥堵“闯绿灯”也违法

2018年02月14日 08:44   来源: 《钱江晚报·今日桐乡》    作者:记者 吴卓尔 通讯员 袁帅 文/摄

  去年12月15日,桐乡城区的大堵车让不少司机还心有余悸。除去雨天、晚高峰、短时间发生多起交通事故的原因,司机开车“加塞”、“闯绿灯”则是主因。近日,桐乡市交警部门在城区主干道的10个路口安装了“路口遇堵时,不得驶入”的标志牌,提醒广大司机不要“闯绿灯”。

  振兴路与景雅路口的“路口遇堵时,不得驶入”标志牌。

  桐乡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说,随着桐乡机动车保有量的逐年增多,“行车难”成了不少司机的感受。路口往往是堵车的重灾区,可一些驾驶员遇到路口堵塞时,却争相“闯绿灯”往里挤,一心想快点冲过拥堵点。他说:“事实上‘闯绿灯’非但不能加快通行时间,反而会使交通变得更加拥堵,甚至连锁反应,造成全城大堵车。”

  那么什么样的行为属于“闯绿灯”呢?该负责人告诉记者,通俗来讲,“闯绿灯”是指在前方路口已经发生拥堵的情况下,虽然信号灯为绿灯,但如果强行驶入交叉路口,可能会造成交通更加拥堵的行为。目前安装了“路口遇堵时,不得驶入”标志牌的10个路口分别为:1、庆丰路与中华路口;2、庆丰路与校场路口;3、庆丰路与振兴路口;4、庆丰路与中山路口;5、振兴路与世纪大道路口;6、振兴路与景雅路口;7、振兴路与复兴路口;8、振兴路与文华路口;9、世纪大道与茅盾路口;10、世纪大道与中山路口。

  记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看到,第五十三条明确规定:“机动车遇前方交叉路口交通阻塞时,应当依次停在路口以外等候,不得进入路口。”而第五十三条第二款对于“加塞”也作了明确规定:“机动车在遇有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应当依次排队,不得从前方车辆两侧穿插或者超越行驶,不得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候。”如果出现第五十三条相关情况,驾驶员将可能面临罚款100元、记2分的处罚。

  作为司机该如何判断路口拥堵不能“闯绿灯”呢?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该路口的车辆已经堵住,无法前行或行驶缓慢没有足够通行空间的,即便前方信号灯为绿色也不能驶入,同方向两车道以上的,有通行空间车道车辆先驶入,其他车道车辆不能变道超越。

  交警部门在此提醒广大司机,遇到路口交通拥堵时,即使是绿灯也必须要在路口外耐心等待,切不可“闯绿灯”,特别是有交警在现场,更应服从交警指挥。当然如果是为了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而驾驶车辆进入路口的不会被认定为“闯绿灯”。

  记者还了解到,目前10个安装了“路口遇堵时,不得驶入”标志牌的路口,会对“闯绿灯”这一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并做提醒。接下来,交警部门还将对这一交通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编辑:吴俊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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