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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月1日起嘉兴二手房转让合同采用统一文本

2018年01月04日 08:53   来源: 嘉兴日报-桐乡新闻    作者:撰稿 迟伟涛 俞永平

  近日,记者从嘉兴市住房保障局获悉,为了进一步规范存量房交易行为,保障交易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从2018年1月1日起,嘉兴市区存量房转让合同采用统一文本。

  近年来,嘉兴市多措并举不断加强本地房地产经纪管理,规范房地产经纪行业。2016年10月,嘉兴市发布《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管理的通知》(简称“嘉五条”),要求加强房地产销售代理和房地产经纪监管。2017年4月初,嘉兴市下发了堪称“嘉五条”升级和实践版的《关于对嘉兴市本级房地产市场开展综合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也涉及相关内容。6月底,嘉兴市的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发证工作正式启动。此外,去年初以来,市住房保障局继续加快推进嘉兴市存量房网签备案工作步伐,2017年9月11日正式上线测试存量房网签系统。

  记者了解到,目前,嘉兴市区各家房产中介使用的存量房(二手房)转让合同都没有统一。对此,市建委于日前下发的通知明确,自2018年1月1日起,嘉兴市区存量房(二手房)转让合同统一采用《嘉兴市房屋转让合同(示范文本)》,合同范本由市建委与市市场监管局于2015年联合制定。

  据悉,《嘉兴市房屋转让合同(示范文本)》可通过各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房屋交易窗口或服务台获取,也可从市建委官方网站下载。

  市住房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以前嘉兴市区部分房产中介使用的转让合同相对比较简单,而这次要求统一采用的示范文本更加规范,各个条款也更加明确。统一二手房转让合同,规范交易行为,促使房产经纪服务更加规范,切实保护交易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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