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桐乡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公布市区新增两处抓拍不礼让斑马线的监控视频点位,分别是庆丰路与广福路交叉路口和复兴路与石门路交叉路口。截至目前,全市共有5处抓拍不礼让斑马线的视频监控点位。
市交警大队宣教股相关负责人表示,自2015年8月1日起,市区人民路和振兴路路口的视频监控,就对不礼让斑马线的车辆处以罚款100元、扣3分的处罚。之后,陆续在市区校场路和幸福路路口、濮院镇凯旋路和景盛路路口新增了两处抓拍不礼让斑马线的监控视频点位。“今年1月1日至目前,全市共有1765人次因不礼让斑马线受到处罚,其中人民路和振兴路路口依旧最多。”
10月12日,市民王先生途经人民路和振兴路路口时,因不礼让行人被抓拍。他说,当时自己的确看见人行道右侧站着行人,可行人一直站着,没有过马路的意思,为了不让后面的车辆按喇叭,他一脚油门过了人行道。“其实是心存侥幸,没想到还是吃了罚单。”
那么,交警部门是如何认定车主“不礼让斑马线”的行为呢?交警部门表示,根据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以振兴路与人民路交叉口为例,该处有双向四车道,对向车道中间无隔离带。如果行人尚未跨过机非隔离带,还在路边等候,则靠近机非隔离带一边车道的车辆,应对行人让行;如果行人已经跨过机非隔离带,那么同方向两车道的车辆都应该对行人让行;如果行人已经跨过第一车道,那么第一车道的车辆可以通行。
市交警大队宣教股相关负责人表示,一部分车主被拍到不礼让行人时会觉得自己很冤,其实交警部门查处时不会以单张照片来认定,而是采取全程录像并截图的方式取证。因此,广大车主不要心存侥幸,要学会换位思考,让斑马线真正成为保护生命的安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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