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乡唯一 新闻门户

我市发布高温天气餐饮食品安全消费警示

严控夏季“舌尖上的安全”

2017年07月25日 08:51来源: 嘉兴日报-桐乡新闻 作者:记 者 杨薇 通讯员 李 伟 沈建萍

  夏季是肠道传染疾病的高发期。近日,桐乡市监管部门积极开展对餐饮单位、农村集体聚餐活动检查工作。重点对餐饮环境卫生、清洗消毒、食品加工、厨余垃圾处理、排污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检查,对薄弱环节逐项对照,不留任何死角,保障餐饮卫生安全。

  前几天,桐乡市市场监管局崇福分局接到联丰村一个关于300人以上集体聚餐申报备案,该分局工作人员及时与村食品安全协管员联系,对厨师及帮厨人员进行现场培训,讲解集体聚餐操作规范及重点环节事项,严格要求烧熟烧透、实行食品留样制度。据统计,今年第二季度,桐乡各镇(街道)、开发区、振东新区共开展农村集体聚餐分类指导1095户次、指导就餐3314餐次、保障就餐237427人次。

  此外,近日桐乡还对全市企事业单位食堂进行专项检查,同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上周六还举行了桐乡市机关食堂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来自桐乡市行政中心、市公共服务中心、嘉兴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桐乡办事处等企事业单位食堂工作人员参加了此次培训。

  随着全市气温升高,湿度增大,各种致病微生物易繁殖,食物易腐败,发生细菌性食物中毒风险加大。为有效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保障公众身体健康,桐乡市市场监管局也发布了高温天气餐饮食品安全消费警示:

  对餐饮服务单位的提示

  烹饪不超范围经营

  不经营违禁食品

  严格按许可证上核准的经营范围从事餐饮服务,不得经营腐败变质、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限等不符合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食品;禁止生产销售河豚鱼等违禁水产品。

  防止生熟交叉

  控制温度与时间

  接触即食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要严格消毒,防止存放食品的容器、工具、设备和冰箱生熟交叉污染;食品要烧熟煮透,保证食品受热均匀,确保中心温度达到70℃;制作好冷食类和生食类食品尽量当餐用完。烹饪后至食用前需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在高于60℃或低于10℃条件下存放,再次利用前应充分加热,并确认食品未变质。

  烹饪做好个人卫生

  严防带病上岗

  从业人员在接触食品前要更换衣服,洗净双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前要再洗手消毒,并穿戴专用工作衣帽和口罩;患有甲肝、戊肝、伤寒、痢疾、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和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不得从事餐饮服务活动。

  诚实守信经营

  妥善处纠纷

  原料要从正规渠道进货,并仔细查验供应商有效资质及相关食品的检验、检疫证明和送货单;仔细检查食品感官质量;不采购、加工和供应有毒、有害和变质的食品。对消费者有关食品安全的纠纷要诚恳、积极、妥善处理。

  对广大消费者的提示

  自己烹饪

  正确烹调、烧熟煮透食用四季豆、发芽土豆等食品;谨慎选择食用生食海产品、鲜黄花菜、熟卤肉、凉菜冷食等高风险食品。

  尽量不吃生的或未经彻底加热的食物,不喝生水、不吃生的蔬菜,鱼、虾、蟹、螺等肉禽和水产品要彻底煮熟才能进食。

  不用盛过生鲜水产品的器皿盛放其他直接入口的食品,加工过生鲜水产品的刀具及砧板等须清洗消毒后方可再使用。不吃死的虾、螺、甲鱼、蟹等水产品。冰箱内生熟食品的存放要严格分开。

  外出就餐

  选择持有效证照、就餐环境及管理较好、食品安全量化分级动态等级较高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不在无证摊贩、无证大排档等场所就餐。

  注意饮食卫生,餐前应洗手,倡导使用公筷及分餐制。就餐前应注意检查食物感官性是否异常、是否新鲜、是否烧熟煮透,就餐后一定要索取发票等就餐凭证。

  网上订餐

  应增强辨识能力,选择“距离近、证照齐、卫生好、信誉高”的餐饮单位订餐,尽量缩短食品运送时间,收到食品后勿长时间存放,尽量不网购凉菜、生食品种、冷加工糕点等高风险食品。

  如果发现就餐或送餐单位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送餐不规范、不卫生,可及时向当地监管部门举报。

  发生疑似食物中毒事故

  就餐后如出现呕吐、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就诊,并保存好可疑食品样品及消费票据、就诊记录等相关证据,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45,以便及时调查处理。

  餐饮服务单位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应立即配合救治患者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配合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桐乡新闻网官方微信
桐乡新闻网官方微博
桐乡新闻网官方微信
所属专题:
来源: 嘉兴日报-桐乡新闻 新闻标签:编辑:潘霞
相关稿件:
桐乡新闻网版权声明:

① 本网(桐乡新闻网)稿件下“稿件来源”项标注为“桐乡新闻网”、“钱江晚报今日桐乡”、“嘉兴日报桐乡新闻”、“桐乡电台”、“桐乡电视台”的,根据协议,其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稿件之网络版权均属桐乡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 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 时须注明“稿件来源:桐乡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其他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或版权所有者在一周内来电或来函。联系电话:0573-89399348 市府网:559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