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乡唯一 新闻门户

一场惨烈交通事故,引发几多思考

2016年06月02日 09:27来源: 《钱江晚报·今日桐乡》 作者:记者 吴卓尔 胡宇翔

刘某母亲双眼空洞,似懂非懂地点点头。她最担忧的是,女儿的医药费还没有着落。

事故还原:

发生事故后,肇事者逃逸

肇事者系今年27岁的石门人稽某。他没有驾照,但经常开车上路。

5月31日晚上,他喝酒后依旧开着自己的无牌白色宝马车上路。晚上9点58分左右,当他行驶至市区校场西路与新民南路交叉口西侧时,与一辆二轮摩托车相撞,17岁的谭某和18岁的刘某当场被撞倒在地。事故发生后,稽某没有下车查看伤者伤情,反而驾车逃离了现场。

周围群众立即向110指挥中心报警。接到报警后,110指挥中心在联系120急救车辆前往事故现场救助伤者后,就指令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交警第一时间赶往现场。

晚上10点10分左右,交警赶到事发地,现场只有一辆被撞得支离破碎的二轮摩托车,一片范围很广的散落物以及两滩比较大的血迹,两名伤者已被送往桐乡市第一人民医院抢救。

晚上10点25分左右,两名伤者被送到市一院急诊室。经过急救,刘某生命体征较为平稳,谭某则被送往手术室进行手术。

与此同时,交警调看了附近的监控视频,对事故中的白色宝马车进行视频追踪。晚上10点40分左右,巡逻队员在环城西路石门路口找到了肇事车。

晚上10点50分,交警赶到环城西路石门路口,看到车辆左侧挡风玻璃几乎全部碎裂,左侧车头也已变形,右侧引擎盖上留有血迹,驾驶人不见踪影。

根据车辆内的临时牌照,交警开始查找车主,但始终联系不到车主稽某,直到第二天凌晨零点20分找到了稽某家人的联系方式。正准备与对方联系时,110指挥中心接到了稽某家人的报警电话,表示稽某会尽快到派出所投案。

6月1日凌晨零点30分,稽某到梧桐派出所投案。经测试,稽某涉嫌酒后驾驶。他被带往交警大队接受进一步调查。

凌晨1点,腕关节以上完全断裂的刘某,被转院到嘉兴医院作进一步救治。

凌晨1点40分左右,不幸的消息传来,谭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现场采访

地点:市第一人民医院急诊室

两名伤者家属近乎崩溃

6月1日凌晨零点50分左右,记者来到市一院急诊室了解情况。据了解,谭某在市区一家餐饮店做服务员,刘某也在市区一家餐饮店打工。两人都是重庆市石柱县人,但他们的家人互不认识,也不清楚两人的关系。

此时,谭某正在手术室接受手术,刘某则躺在急诊大厅。大厅里挤满了人,大多是谭某的家人。谭某的10多名亲戚大多眉头紧锁。谭某的一个堂哥神情呆滞地告诉记者,听说堂弟出事后,一大家子人很快赶到了医院,但大家对车祸的情况知之甚少。谭某的婶婶杨建华说,一大家子人均租住在校场西路附近的一小区里。据她推测,事故发生时谭某很有可能是骑摩托车回家。

躺在急诊大厅病床上的刘某正在接受输液。记者看到,她的一只手臂缠着白色包扎带,包扎带上仍留有血迹。刘某的母亲伏在女儿床边,嘴里不住喃喃自语,一边说一边拿出纸巾抹眼泪。医护人员在一旁为其处理其它伤口。

网友热议:

舆论不该一边倒

这起事故引起了不少桐乡人的关注,并表达了自己的看法。

网友“舜华”:酒驾屡禁不止,害人不浅,必须重拳出击!

网友“aopopo”: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是对他人的尊重,也是对自己的尊重。

网友“罗汉果”:宝马车车主酒驾是有错,但摩托车逆向行驶也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下雨天逆行很容易出事。

网友“gdf2009”:这起事故对双方都是一场灾难,舆论应该站在中立的角度来分析事件,不应带着个人感情,造成群情激愤的情况。很多时候,舆论的绑架无论是给肇事者还是伤者,都会带来二次伤害。

◆记者手记

每个人都该敬畏生命

昨天凌晨开始的一场大雨,早已将事故现场冲刷干净,仿佛这里从未发生过这起事故。但朋友圈内不断流出的事故相关照片和视频,真实地告诉每一个人,这起残忍的事故真实存在着。

这起交通事故,给3个家庭造成了永远无法弥补的伤害。两位参与其中的记者以及身边得知此消息的同事都深觉沉痛,除了谴责稽某的不负责任外,更多的是对年轻生命逝去的感叹和惋惜。

如果稽某没有酒后驾驶、谭某和刘某没有逆向行驶,事故也许不会发生;如果谭某和刘某戴着头盔,可能受伤不会这么严重……但交通事故没有那么多假设,希望每一个交通参与者不要拿自己的生命当儿戏,更不要因自己不负责任的行为,给他人的生命造成危害。

另外,我们也在此呼吁所有人,不要再转发事故发生时的血腥画面,请为死者保留最后的一点尊严。

首页  上一页  [1]  [2] 
桐乡新闻网官方微信
桐乡新闻网官方微博
桐乡新闻网官方微信
所属专题:
来源: 《钱江晚报·今日桐乡》 新闻标签:伤者 母亲 西路 摩托车 凌晨 编辑:匡万忠
相关稿件:
桐乡新闻网版权声明:

① 本网(桐乡新闻网)稿件下“稿件来源”项标注为“桐乡新闻网”、“钱江晚报今日桐乡”、“嘉兴日报桐乡新闻”、“桐乡电台”、“桐乡电视台”的,根据协议,其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稿件之网络版权均属桐乡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 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 时须注明“稿件来源:桐乡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其他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或版权所有者在一周内来电或来函。联系电话:0573-89399348 市府网:559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