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1日起,2015年度桐乡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将启用社会保障市民卡(以下简称“市民卡”)。相关通知如下:
一、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3月31日,为卡证切换过渡期。此期间内,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联网医疗机构门诊费用结算,原合作医疗卡仍可正常使用,参保人员在使用市民卡结算后,原合作医疗卡自动作废;2015年入院的住院费用结算,使用原合作医疗卡结算;2016年1月1日后入院的住院患者,必须使用市民卡结算。
二、2016年4月1日起,原合作医疗卡统一作废,全部切换至市民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必须使用市民卡在联网医疗机构完成费用结算。
请参保人员携带户口本,于12月31日前,前往振华路511号凤凰社区二楼大厅领取。
凤凰社区
201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