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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居民医保(原合作医疗)费用征缴的通知

来源: 桐乡新闻网   作者:   编辑: 王志杰    2015年11月25日 08:38

  关于居民医保(原合作医疗)费用征缴的通知

  根据全市统一部署,我市2016年度居民医保(原合作医疗)缴费工作将正式开始。

  一、缴费时间:从11月26日起,12月6日截止。

  二、缴费金额:2016年的缴费金额较今年有所增加,桐乡市户籍居民个人实际缴费为350元/人·年。此缴费标准将保持两年不变。

  三、缴费方式:

  1、若缴费人数与2015年相同,可凭身份证和户口本,直接前往邮政储蓄或农村信用社各营业网点自行缴费;

  2、若缴费人数与2015年不同,请携带身份证和户口本,前往社区校对《缴费通知单》后缴费;

  3、户籍在2015年度迁入凤凰社区的家庭,请携带身份证和户口本,前往社区校对《缴费通知单》后缴费;

  4、新居民,请凭《浙江省居住证》和当地未参保证明,前往振华路511号振东新区社会服务管理中心一楼大厅办理。

  四、跨年度报销:2015年度医疗费用报销截止时间为2016年1月31日。若有需要跨年度报销的,请需要注意时间节点,尽早准备。

  五、联系地址:振华路511号凤凰社区二楼。

  六、咨询电话:88106900、88110030。七、咨询时间8:30-11:30,13:30-16:30,双休日不休。

  凤凰社区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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