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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法院首次对行政诉讼案件进行当场立案

2015年06月15日 09:43来源: 嘉兴日报-桐乡新闻 作者:

  前天,是立案登记制和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施行的第一个工作日。当天下午,由王女士提起的一起“民告官”官司在桐乡法院被当场立案,“我本以为这种案子,没什么希望的,只是抱着试试看的心理来的,没想到才用了半小时就搞定了。”这也是桐乡法院首次对行政诉讼案件进行当场立案。

  王女士曾是桐乡某公司的员工,因工作发生事故,腿受了伤,她不服当时的工伤认定,但一直没得到解决,遂起诉到了法院。

  以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二条规定,对于行政诉讼的立案,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对原告的起诉进行审查。这类案件的受理有严格的限制。“而现在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应当登记立案。变为立案登记制后,审查的限制减少了,民告官案件估计会增多。”桐乡法院立案庭负责人表示。

  实行立案登记制,对符合法定起诉条件的案件进行立案登记,是保障当事人合法诉权的良好体现,也要求法院工作人员转变观念。桐乡法院将抓紧抓好这项改革,坚决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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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嘉兴日报-桐乡新闻 新闻标签:桐乡 法院 诉讼案 案件 立案 编辑:匡万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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