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程序:
市内指定医院开具转院证明→户籍所在社区受理、盖章→振东新区受理、盖章→市残联办理登记→上一级医院手术→市残联报销
所需资料:
转院证明、《浙江省残疾人康复工程、嘉兴市扶残助残民生工程申请表》1份(相关部门盖章)、《浙江省残疾人康复工程服务、嘉兴市扶残助残民生工程表》”3份(手术医院盖章)、适应指征初筛证明1份(手术医院出具)、户籍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手术发票复印件1份
咨询电话:
88105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