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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灵活就业持证残疾人参加职工养老保险补助政策解读

2014年12月18日 13:59 来源: 桐乡新闻网 作者:

  一、灵活就业持证残疾人参加职工养老保险补助的对象有哪些?

  答:1、自2013年10月1日起自行缴费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本市灵活就业持证残疾人;

  2、自2013年10月1日参保险种转换(趸缴、补缴)后自行缴费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本市灵活就业持证残疾人。

  二、灵活就业持证残疾人参加职工养老保险补助标准是怎样的?

  答:1、正常缴费参保对象:按参保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为缴费基数,对其个人缴费部分8%给予全额补贴(2013年补助标准为1924.80元/人·年),按实际参保月份给予补助;

  2、参保险种转换(趸缴、补缴)的缴费对象:从办理参保险种转换(趸缴、补缴)当年度起,参照上述补助标准,按实际参保月份给予补助。

  三、灵活就业持证残疾人参加职工养老保险补助怎么申请?

  答:每年二月底前由残疾人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提出申请,填写《桐乡市残疾人参加养老保险补助审批表》,并提供上年度(或月份)缴费凭证及身份证复印件;由村(社区)对《审批表》进行初审,初审基本符合条件的,由审核人在村(社区)意见栏内签名并盖章后报镇(街道)残联,镇(街道)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市残联审批。市残联三月份对《审批表》进行审批、下拨补贴资金至各镇(街道)。

  市残联地址:桐乡市世纪大道1399号

  咨询电话:88112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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