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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福镇:村级工程的每笔费用都要“较真”

2014年12月11日 08:04 来源: 嘉兴日报-桐乡新闻 作者: 记者 章普环 通讯员 濮春海

  “没想到,今年的工程决算要求这么高。”昨天,崇福镇景卫村村支书费松良告诉记者,前段日子该村上报给镇里的工程决算单被退了回来,“我们马上要求施工单位邀请第三方机构,重新对公建房工程的各项情况进行梳理和审核。”

  “退回决定是按照今年崇福镇对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要求做出的。”崇福镇廉政中心审计室主任郑新艳告诉记者,景卫村的公建房工程,在去年公开招投标时合同价为274万余元。竣工后,施工单位给出的工程结算价为363万余元,增加工程款88万余元。“按照规定,工程项目增加或变更部分超过合同价10%以上且超过5万元的,必须委托中介机构进行审核确定。”景卫村的公建房工程,后经中介机构审计,最终审定价为351万余元,核减工程款近12万元。

  近年来,随着崇福镇小城市建设全速推进,各类村级工程建设项目越来越多、金额越来越大,工程项目手续不完备、分解工程规避招投标、工程质量监管不到位、工程款支付随意性较大等问题逐渐暴露出来。今年,崇福镇出台相关文件,对村级工程建设项目加强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集体资金的使用。

  按照规定,崇福镇的村级项目实施方案,必须提交村班子或股东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形成书面决议,并在村务公开栏中公示;工程估算价在10万元以上的,必须进行公开招投标;工程单项变更总额5万元或者累计变更为合同价10%以上的须经镇纪委审核,并报镇招投标中心备案;总造价在20万元以上的重要工程建设项目,要聘请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工程监理;工程项目完工后,由施工单位编制项目决算单,决算单须提交村班子或股东代表会议通过,并在村务公开栏中公示,若工程项目增加或变更部分超过合同总额10%以上且超过5万元的,必须委托中介机构进行审核确定;镇纪委将不定期对建成或在建项目的规范化管理情况进行抽查……

  “通过对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申报、招标、变更、竣工验收、抽查等全方位监督管理,让每一笔费用支出都清清楚楚,让每一个经手人都清清白白!”崇福镇党委委员、纪委副书记王柱明告诉记者,随着年关将至,村级工程项目决算的高峰期逐渐临近,崇福镇将严格按照要求,对每一个村级工程进行认真把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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