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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巧用微信调解离婚纠纷

2014年10月21日 07:48 来源: 嘉兴日报-桐乡新闻 作者: 记者 张卓君 通讯员 童法

  微信是时下最流行的聊天工具之一,没想到也成了法官办案的好帮手。日前,在一起涉台当事人离婚纠纷案件中,桐乡市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积极探索,巧用微信与远在千里之外的当事人沟通,成功调解了该起离婚纠纷,省却了一方当事人的奔波劳顿。

  今年1月,市民张先生诉至法院要求与妻子王女士离婚。张先生在诉状中写到,妻子王某是台湾籍人,且带着3个孩子(均为德国籍)常年居住在台湾。婚后,夫妻双方因思想观、价值观及生活习惯不同,常为琐事发生口角。故张先生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由于该案涉及台湾籍当事人,送达确有困难,法院立案人员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性,在征得原告本人同意后对此案进行诉前登记,进行调解。如调解不成,再由法院立案受理,力争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实实在在为当事人减轻诉累。

  案件交到法官手里,如何合法有效地向台湾籍当事人送达材料呢?怎么与其联系沟通?这给承办此案的法官出了大难题。

  在无先例可循的前提下,法官想到了现在许多人会使用微信进行沟通联系,便试探着询问张先生可否用微信联系到远在台湾的王女士,张先生表示同意以此方式沟通,并提供了对方的微信号。随后,法官将被告王女士加为微友,告知其此举的用意后,对方表示认可,也愿意聊聊,倒倒苦水。

  通过微信这一平台“搭台唱戏”,法官给双方当事人做起了调解工作。经过法官一番苦口婆心的劝解调和,双方均表示不会对簿公堂,故张先生撤回了起诉。撤诉后不久,王女士主动回到大陆与张先生协议离婚,双方和平分手。

  此次桐乡法院大胆尝试,巧用微信进行庭外调解,不受时空限制,大大节约了诉讼成本,既提高了调处案件的质效,也体现了“以人为本,司法为民”的司法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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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嘉兴日报-桐乡新闻 新闻标签: 法官 巧用 微信 调解 离婚 编辑: 匡万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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