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肢体功能障碍患者康复补助前移政策?
答:这是一项让肢体功能障碍患者在办理残疾证之前就可以提前享受市残联康复训练费和护理费补助的一项新政策,是为了让因病因祸造成的肢体功能障碍患者能在最佳康复期内进行有效的康复治疗和训练,预防残疾,最大限度减少残疾,降低残疾等级,提高这些患者的生活质量和参与社会的能力。
二、要享受肢体功能障碍患者康复补助前移政策,需要哪些条件?
答:必须同时具备下列5个条件:
1、桐乡市户籍;2、原则上年龄在70周岁以下;3、有康复意愿和康复价值的脑梗塞、脑溢血、颅脑外伤、脊髓损伤、骨关节疾病造成的肢体功能障碍患者;4、患者病程原则上在3个月以内,最长不超过6个月;5、经桐乡市残联和桐乡市康复医院组成的评估小组综合评定符合条件的患者。
三、这项政策的补助标准是怎么样的?
答:这项政策包括康复训练费和护理费补助:
1、康复训练费的补助标准是每月限额补助1000元,以实际发生康复训练自负费用为准,不足限额,按实结算。康复训练补助最长不超过六个月,补助总额每人不超过6000元。
2、护理费的补助标准是贫困家庭患者每人每天补助20元,非贫困家庭患者每人每天补助10元。补助时间根据康复训练时间计算,最长不超过6个月。
四、要享受这项政策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答:患者带上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和相关病历资料,先到市康复医院住院,进行肢体功能评定,如符合条件的,可以根据评定小组出具的《评定意见表》,填写《康复补助前移申请表》,由社区、村(居)委会、镇(街道)残联初审盖章,市残联复审同意之后,即可在市康复医院进行康复训练并享受康复训练费和护理费补助。
五、哪些情况不能享受这项政策?
答:1、因工伤、交通事故、自残、打架斗殴等原因导致肢体功能障碍的患者不能享受该政策。
2、指定医院为桐乡市残联托养康复中心(即桐乡市康复医院),其它非指定医院发生的康复训练费用,不予补助。
六、这项政策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答:2014年9月1日已正式实施。
咨询电话:市康复医院88052818 88022159 市残联88113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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