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五水共治”如火如荼进行的当下,若有人为了个人利益不顾集体利益,或者有工作人员在“五水共治”中办事拖拉、执行不力造成不良影响,该怎么办?近日,大麻镇出台《“五水共治”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从制度上保障“五水共治”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办法》将责任追究主体及对象锁定大麻镇的各镇级河长、“五水共治”镇级各专项行动小组职能部门负责人、全体镇干部以及全体村干部。明确对在“五水共治”中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影响全镇“五水共治”工作正常开展的;办事拖拉,执行不力,工作效率低下,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不主动拆除影响“五水共治”工作的违章建筑或拒不清理影响排洪障碍物等7种类型的情形予以责任追究。
据了解,大麻镇实施责任追究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究、责任追究与教育防范相结合的原则。针对情节的轻重分别给予口头告诫、通报批评、调离工作岗位或待岗、停职检查等处理办法,情节特别严重,构成违法的,将移交司法机关。
“五水共治”中的工作表现写进了“红头文件”,对于大麻镇相关的工作人员都形成了不小的压力,大家纷纷表示会认真履职,高标准、高质量地推进与落实“五水共治”的方方面面,以保障全镇“五水共治”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令全镇的水环境综合状况得到持续改善。
桐乡新闻网官方微信 |
① 本网(桐乡新闻网)稿件下“稿件来源”项标注为“桐乡新闻网”、“钱江晚报今日桐乡”、“嘉兴日报桐乡新闻”、“桐乡电台”、“桐乡电视台”的,根据协议,其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稿件之网络版权均属桐乡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 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 时须注明“稿件来源:桐乡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其他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或版权所有者在一周内来电或来函。联系电话:0573-89399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