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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肇事逃逸后请人“顶包”

警方调查劝导还原事实真相

2014年07月24日 09:18 来源: 嘉兴日报-桐乡新闻

  肇事逃逸本已违法,“顶包”更是错上加错。近日,桐乡警方通过调查侦破了一起肇事逃逸“顶包”案。“始作俑者”的李某在桐乡市看守所,低头忏悔,坦言自己的行为真是“害人害己”。

 

  2013年11月21日晚,桐乡绕城西路发生一起肇事逃逸案。肇事人驾驶一辆大货车撞倒一名行人后,扬长而去。行人当场死亡。

 

  事故发生后,桐乡警方通过技侦手段,迅速掌握了肇事车辆动向。“李某是吗,这里是桐乡交警大队,你名下的一辆货车在桐乡发生一起肇事逃逸案,希望你尽快到公安机关说明情况。”第二天,警方第一时间联系到了李某。接到警方的电话,正在金华义乌的李某与小舅子张顺发(化名)一起来到当地公安机关投案。

 

  “当时开车的人是我,不关我姐夫的事。”一见到民警,张顺发就自己承认了“撞人事实”。义乌警方随即将其转交给桐乡,并在桐乡市看守所暂时羁押。

 

  然而,在看守所,管教民警沈国荣却发现张顺发有些“不大对头”。

 

  “警官,请问什么时候能放我出去啊?”

 

  “你是肇事逃逸,受害人身亡,属于刑事案件,要吃‘官司’坐牢的。”

 

  听到沈国荣的答复,张顺发有些慌乱。察言观色后,沈国荣对张顺发讲解法律知识、案例,对其进行开导劝解。今年5月20日,几经思想斗争的张顺发终于开口承认自己是“顶包”的。

 

  “我姐夫的驾驶照去年因故被注销了,我们想着撞死了人,没有驾照保险公司肯定不赔钱,所以就让我这个有驾照的人来‘顶包’。”事后,张顺发说出了自己“顶包”的缘由。掌握这一线索后,桐乡警方又展开对李某的抓捕行动。今年6月8日,桐乡警方在金华义乌将其抓捕归案。

 

  “虽然李某抓捕归案,但张顺发还是会因涉嫌‘包庇罪’受到法律制裁。”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称,此案例提醒广大司机,交通事故如果逃逸,已经构成刑事犯罪,“顶包”更是错上加错,害人害己。无论是逃逸者、还是顶包人,都难逃法律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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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嘉兴日报-桐乡新闻 作者: 记者 张应隆 通讯员 徐飞燕 张伟芳 编辑: 王志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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