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源: | 7月3日浙江日报 |
原文链接: | http://zjrb.zjol.com.cn/html/2014-07/03/content_2726573.htm?div=-1 |
截至6月底,桐乡市206条垃圾河已全面完成清理,共清理河道156.2公里,清除垃圾1500余吨。
7月1日起,桐乡对全市范围内的垃圾河建立举报奖励制度,邀请广大群众参与河道监督管理,对全市范围内的垃圾河做到发现一条,整治一条。
举报奖励制度做到奖罚并重,对举报后认定为垃圾河的,给予举报人300元的奖励;对人为故意向河道或河岸倾倒危险废弃物进行举报并提供重要证据的,移交市环保局处理,经查实,按罚款金额的10%给予奖励,最高可奖10万元。
当地还规定,举报认定为垃圾河的,将责令责任主体7日内完成整改,限期整改后验收不达标的,对责任主体处10万元的罚款,并对河道所在的镇(街道)相关领导按市正风肃纪工作要求严肃问责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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