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桐乡市公安局了解到,今年1到5月,该局已连续侦破15起重大水环境污染案件,60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破案数、打击数均列嘉兴同级公安系统首位。
创建“河道警长制”、发布奖励公告调动群众举报违法线索……今年初以来,为护航市委、市政府“五水共治”工作,桐乡市公安局主动谋划,充分发挥公安职能作用,显示出“铁腕”治水的态度。
联动打击对案件“零”容忍
2月24日,桐乡腾宇不锈钢管有限公司因将不锈钢管酸洗钝化产生的有毒有害液体直接排放到附近河道,被公安、环保部门联合查处,公司负责人张某等4人被警方刑事拘留。这一起案件的侦破,拉开了桐乡公安打击水环境污染案件行动的序幕。
此后,为充分鼓励、调动群众参与严厉打击环境污染等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又面向社会发布关于对公众举报污染环境等违法犯罪活动实行奖励的公告,并将之张贴在各个村、社区的布告栏上。
群众举报积极,各镇(街道)存在的问题企业被一个个揪出水面。5月7日,桐乡法院首起污染环境案件当庭宣判,犯罪嫌疑人严某被判处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15000元。在这起案件中,从查获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到最终公开审理,公、检、法三方仅耗时两个多月就走完了整个流程。
“打击水环境污染案件需要各部门密切合作,紧密联动,才能将打击力度‘最大化’、‘最优化’。”桐乡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商伟杰介绍,该局在今年2月到3月间先后与法院、检察院、环保部门召开多次协商对接会,紧密合作,加强打击力度,提升办案效率。
“警长”护航落实水系责任人
3月初,桐乡公安为全力协助市委、市政府“河长制”工作的开展,创立了嘉兴首个“河道警长制”。从市委常委、公安局长单志荣到其他局领导,再到各业务大队长、各派出所长,共有34名民警“认领”了自己的包干河道,成为“河道警长”。
桐乡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河道警长”需要协助“河长”监督指导、开展涉水隐患排查、打击环境污染犯罪、保障涉水执法工作、配合做好河道治理等五项职责。确立这一制度后,该局又将一张“河道警长”责任分解表挂到了各“警长”办公室的墙上。
而成为“警长”后,许多民警主动作为,将这份特殊的职责牢记心头。濮院派出所所长周建国一上任,就与民警一起在辖区内走访排摸,现在,这已成了他的日常工作。
“公安民警每天都在与群众、基层接触,哪条河道有问题,哪个村民想反映问题,都能在排摸中掌握这些线索。”周建国说,濮院所的“河道警长”虽只他一人,但在护航“五水共治”的工作中,却是全所50余名民警齐心协力、共同作为。
居民刘先生对“河道警长制”点赞,“我几乎每周都能看到公安、环保部门整治、查封污染企业的消息,现在居民环保意识强了,政府部门又下决心治水,相信我们的水质会一天天变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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