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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马大哈”小王遇上“热心”小王

2014年05月20日 13:20 来源: 桐乡新闻网

  如果在取款机里插的不是自己的卡,而且还取出了钱来,您会怎么办呢?是据为己有,还是主动寻找失主呢?这不,市民小王就遇到了这样的抉择。

 

  4月30日晚上18时许,小王来到濮院镇汽车站对面的一家银行网点取钱,结果遇到了这样一幕。当小王拿出自己的银行卡准备插入ATM机取款机时,发现插卡槽里已经有了一张银行卡,而显示屏上也是正在操作的界面。怀着好奇心,小王想试试这样能不能取出钱来。小王试探性的按下了1500元的选择键,结果取款机里开始刷刷作响,紧接着15张百元大钞就从取钱口出来了。面对如此情形,小王有点不知所措。

 

  小王是一名普通的打工族,发现情况不对后,经过了一番思想斗争,但转而一想这毕竟是一笔别人的“不义之财”,所以急忙退出卡,并拨打了报警电话。

 

  接到报警,濮院派出所值班民警立即赶到现场了解情况,发现遗漏在取款机里的是工商银行的卡。由于当时银行已经下班,查找失主比较困难,于是小王将取出的现金及银行卡全部交给了民警。

 

  第二天上午,民警来到银行,查到了持卡人的联系方式,不过遗憾的是失主电话是打不通的。经过调取ATM机附近的监控及走访调查,仍然是一点线索也没有,找不到失主。

 

  失主就像“失踪”了一样,几天来,没有注销银行卡,也没有报案。

 

  日子一天天过去,直到5月10号这天,派出所接到报案,市民小王称自己的卡丢失了,里面的钱也被取走了。这让办案民警想到之前小王捡到的银行卡,于是通知了失主小王来认领。

 

  是什么原因导致小王没有及时发现卡丢了呢?原来“马大哈”的小王在取完钱后就一直没有用这张丢失的银行卡,所以也没有意识到卡丢了,而且绑定该银行卡的手机号码也早已不用了,所以也没有收到取款的短信,直到5月10号这一天,要用卡再次取钱的时候才发现卡丢了,故报了警。

 

  民警提醒:男子还款是正确的行为。若他没有主动交还“误取”钱款,当警方找到他时,性质将大不一样:数额在5000元以下的将以银行卡诈骗行为论处,5000元以上的将以银行卡诈骗罪判处。濮院派出所对小王这种拾金不昧的行为给予了嘉奖,颁发了“拾金不昧、自治好榜样”的证书。警方提醒,银行卡遗失人也存在一定的责任。市民取钱后,切勿粗心忘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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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桐乡新闻网 作者: 吕梦婵 编辑: 匡万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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