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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美丽幸福新桐乡”主题摄影

2014年04月14日 14:40 来源: 桐乡新闻网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第十三届党代会第三次会议和“两会”精神,助推“美丽幸福新桐乡”建设,进一步打响城市品牌,提升我市的知名度和美誉度。经研究,决定举办“美丽幸福新桐乡”主题摄影及DV短片大赛活动,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宗旨

 

  本活动由中共桐乡市委宣传部主办,旨在全面展示我市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的发展和成就,增加桐乡对外吸引力,激发全市人民“爱桐乡、爱家乡”的热情,鼓励摄影(摄像)爱好者从多角度、多方位、多层次地发现桐乡、关注桐乡、拍摄桐乡,为我市制作外宣画册、城市形象片等外宣作品提供优质素材,为桐乡旅游对外推广、招商引资、文化形象宣传等各类宣传活动提供图像储备。

 

  二、参赛规则

 

  1.参赛对象:面向全国范围征集

 

  2.参赛作品内容:

 

  参评作品内容要健康向上,符合时代精神,充满正能量。作品要展现桐乡美丽的自然风光,人民安居乐业的精神风貌和日益完善的城市建设、新农村建设,反映时代发展变迁和人民美好幸福的生活,具有较高艺术水准。

 

  3.参赛作品要求:

 

  参赛作品将分为两个组别:摄影组和DV组

 

  摄影组要求照片均为数码格式,像素在800万以上,无特殊情况均选送拍摄相机最大图片格式,组照按一幅计(不超过4幅)。谢绝使用电脑手段改变原始影像的数码创意作品,作品仅可做亮度、对比度、饱和度的适当调整,不得做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

 

  摄像组作品类别限定于纪实类DV作品,紧扣“美丽幸福新桐乡”主题,寻找并记录身边的美景以及快乐幸福的人和事。要求内容真实、朴实,重点突出,拍摄画面、配音清新连贯,有一定的拍摄、解说和剪辑技巧,时长不超过15分钟。作品须附有一段文字性内容简介,字数在300字以内。提交作品格式须在主流播放器能正常播放。

 

  4.相关法律问题说明

 

  对于所有参赛获奖作品,主办方获得作品的使用权,可在报纸、杂志、画册、户外、网站、城市宣传片等宣传平台上使用,不另付稿酬。所有参赛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肖像权纠纷,均由作者本人负责。

 

  本次比赛不收参赛费。凡投稿的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凡不符合参赛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评资格。

 

  三、奖项评选

 

  本次大赛摄影组和DV组分别设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对获奖作品进行奖励并颁发获奖证书。

 

  摄影组:一等奖3名奖金5000元

 

  二等奖6名奖金3000元

 

  三等奖10名奖金1000元

 

  优秀奖若干名奖金500元

 

  DV组:一等奖1名奖金10000元

 

  二等奖3名奖金5000元

 

  三等奖6名奖金2000元

 

  优秀奖若干名奖金800元

 

  四、参赛方式

 

  1.投稿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4年11月28日止,截稿日期以邮戳或电子邮件发件时间为准。

 

  2.投稿方式

 

  (1)存储介质(包括光盘、U盘、sd卡等)递交至浙江省桐乡市行政综合大楼837办公室。

 

  (2)网络投稿电子邮箱为sydvds2014@qq.com。

 

  3.投稿要求:

 

  作品文件名格式为“作品标题+拍摄者+联系手机”(如《美丽桐乡》张三13000000000)。

 

  参赛作品需附投稿信息表。注明作者真实姓名、作品标题、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拍摄时间、地点等。

 

  联系人:桐乡市委宣传部朱君(0573-89398837)。

 

  附件:参赛作品信息登记表

 

  中共桐乡市委宣传部

 

  2014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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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桐乡新闻网 作者: 编辑: 王志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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