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乡市残疾人康复工程》政策解读
残疾人康复工程的实施,目的是使有适应指征残疾人的助明、助听、助行等康复需求得到基本满足。
一、实施对象
凡具有桐乡市常住户籍,并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白内障患者除外),具有适应指征且本人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
二、服务内容
残疾人康复工程的服务内容具体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白内障患者施行复明手术,经市残联审核批准后,到指定医院手术的,贫困患者每例补助2000元;非贫困患者每例补助1000元。
2、听力残疾人在市残联指定地点验配指定型号助听器的,贫困残疾人免费验配,非贫困残疾人按省招标价的50%给予补助。
3、为有需求和适应指征的视力残疾人免费验配指定型号助视器。
4、肢体缺失残疾人安装省残联中标假肢,贫困残疾人给予免费安装,非贫困残疾人按省招标价的50%给予补助。
三、申请步骤
1、本人申请。经指定地点筛查具有适应指征的残疾人,由其本人(或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的村、社区提出申请,并填写《申请表》和《服务记录表》,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贫困对象应提供“低保证”或“低收入证”。
2、审核审批。村、社区(居)委会、镇(街道)残联和市残联康复部,对残疾人申请资格逐级进行审核审批,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在《申请表》上分别签署意见后盖章确认。
申请人需享受《桐乡市残疾人康复工程》各项服务内容的,必须经市残联复审同意后方可进行,否则市残联不予受理和补助。
市残联地址:桐乡市振东新区世纪大道1399号
咨询电话:88113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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