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报料:13867300110

商品“三包”规定由来已久,而今,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此做出改进 范围扩大至所有商品、有效期从收货之日算起

有无“三包”,不再是商家说了算

2014年03月13日 08:42 来源: 《钱江晚报·今日桐乡》

  说“三包”之前,得先明确一个概念:所谓“三包”,是零售商业企业对所售商品实行“包修、包换、包退”的简称。

 

  在日常生活购物中,很多市民往往对“三包”既熟悉又陌生,甚至在与商家的“对峙”中,往往只能凭自己的“感觉”来判断手里商品,是该修、该换还是该退。

 

  近日记者了解到,新修订的《消法》针对“三包”充实细化了消费者权益内容,强化了经营者的义务与责任,规范了网络购物等新的消费方式。可以说,设立“三包”制度,是国家建立起对消费者购买的商品或服务的售后保障制度,是经营者必须履行的一项义务。无论是对日常投诉中占大多数的手机、电脑等数码产品,还是其他的家电、服装等各类投诉和消费维权均具有很大的意义。

 

  范围扩大所有商品均可“三包”

 

  其实说白了,“三包”是指商品进入消费领域后,卖方对买方所购物品负责而采取的在一定限期内的一种信用保证办法。

 

  记者了解到,国家实施“三包”规定的商品,最初有自行车、彩电、黑白电视、家用电冰箱、洗衣机、家用录像机、电子琴等18种商品,后来随着经济发展又增加了移动电话和电脑等,共计20多种商品。因此,大多商家对“三包”以外有质量问题的商品不实行“三包”,工商部门在遇到此类商品的投诉时没有强有力的法律依据,只能充当“和事佬”调解解决。

 

  去年,市民张丽在某商场专卖店花800多元买了一件羽绒服,才穿了不到一周,用她的话说就是“袖口和口袋边的绒毛都快掉光了。”

 

  张丽前往专卖店要求退货,但商家坚决不给退,并表示“换衣服可以,但退货是不行的。”专卖店给出的理由是:国家对羽绒服没有实行“三包”规定,新买商品出现质量问题,商家可以接受的仅仅是更换或修理。

 

  这么一来,张丽就纠结了。再换同款式的羽绒服吧,说不定绒毛还是要掉,但要换其它款式的衣服,她试穿后都不满意。“好说歹说,导购就是不让退。”最终双方只能约定,下一批新款上架时,店家再通知张丽来试衣换货。

 

  好消息终于来了。针对此类问题,新《消法》对商品的“三包”做出了改进。据介绍,新《消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消保委工作人员介绍说,对于现行“三包”规定以外的其他商品和服务,如果消费者购买的商品发现存在质量问题,且消费者和经营者也没有退换货、修理的协议,那么依照新《消法》的这一条款,依然能够享受该商品“三包”服务的权利。

 

  总的来说,新《消法》的这一规定,大大拓展了“三包”的范围,等于把“三包”的覆盖面扩大到所有的商品。

 

  商品交到消费者手里“三包”权利才开始行使

 

  戴小姐于2013年9月24日在某网站购买了一台戴尔7010MT台式主机,该商品信息显示为全新原装行货戴尔OPti-Plex7010MT,配置:I7-3770/4G/500G/DV-DRW/键盘。电脑于9月25日发货,9月28日快递送到。

 

  10月4日,戴小姐在其他店家发现同款型号的电脑更为便宜,于是联系卖家要求退货,但卖家以开具发票超过7天,电脑无质量问题且电脑包装已经拆封而影响二次销售为理由,拒绝退货。

 

  新《消法》实施后,要解决戴小姐的问题就变得十分简单了。消保委工作人员表示,根据新《消法》的规定,李小姐在收到电脑之日起7天内,可以无理由退货,至于卖家提出的其他说法也是站不住脚的。

 

  工作人员进而解释说,此前的商品“三包”制度大多数规定自开具发票之日或者售出之日起计算,这与《物权法》的相关规定矛盾,消保委工作人员表示,因为《物权法》规定有关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

 

  因此,消费者行使“三包”权利的时间,在新《消法》中做出了调整: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服从规定和约定。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为“自收到商品之日起”,这是一个巨大进步。

 

  也就是说,无论是采取何种购物方式,只有等商品确实交到消费者手里了,“三包”权利才可以真正开始行使,运输等过程所耽搁的时间将不会计算在“7天”内。

 

  工作人员进一步解释说,如果在7天后,只要是“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即一般意义上理解的“不符合质量要求”,消费者还是可以退货。

 

  顾客得实惠商家得口碑相关细化需跟上

 

  范围全覆盖、有效期从收货之日算起,加上此前我们报道的赋予消费者网购“后悔权”,都是新《消法》关于“三包”制度的系列调整。对于这样倾向消费者的调整,商家有何反应?

 

  记者在淘宝网输入关键词“手机”搜索店铺,并询问了排名靠前几家店铺目前的“三包”政策。

 

  多家店铺店主表示,只要没有人为的质量问题、外观问题,就支持“三包”新规。对于运费的问题,大多数店铺都表示,如果是顾客主观原因,只要保证包装和配件等都完好,不影响二次销售,包邮的产品消费者只需支付单程运费,不包邮的消费者则需要承担来回运费。

 

  “上海非常手机”的客服还表示,一切人为损坏,均不在保修范围内,遇到此类维修问题可以到实体连锁店维修,也可以联系客服发往深圳的总部进行维修。

 

  与此类似的是,桐乡一些数码产品销售商也支持“三包”新规。记者在桐乡颐高数码广场的联想专柜了解到,专柜笔记本电脑的退换政策由厂家支持,只要不是人为因素,“7天内可以退换,15天内包换。”专柜负责人说。

 

  索尼专柜负责人也表示,如果新《消法》中的“三包”能够落到实处,顾客和经销商都会是受益者。“关键还是在于厂家的支持,只要厂家支持,顾客的电脑该退就退,改换就换,顾客得实惠,我们得口碑,何乐而不为呢?”他说道。

 

  尽管新《消法》令消费者拍手称快,一些细心的消费者还是提出了一些问题。例如,如何鉴定“人为因素造成的质量问题”,“包修”之后还存在商品质量问题如何解决等等一些方面还有待细化。

 

  市民徐元凯近期正准备购买笔记本电脑,他说:“一般的市民对电脑并不精通,如果购买的电脑在短期内出了问题,故障原因鉴定主要还是商家说了算,我觉得这一点上还有进一步改善的空间。”

 

  对于桐乡市的“三包”执行现状,消保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实际操作中,工作人员已经开始利用“自收货之日起计算‘三包’期限”为消费者维权,这次通过法律形式确定下来,也为今后的调解提供了更为充足的法律依据。在其他相关的问题上,消保委也会尽可能充分利用“三包”政策,维护消费者权益。

桐乡新闻网官方微信
桐乡新闻网官方微博
桐乡新闻网官方微信
所属专题:
来源: 《钱江晚报·今日桐乡》 作者: 许寅佶 编辑: 匡万忠
相关稿件:
桐乡新闻网版权声明:

① 本网(桐乡新闻网)稿件下“稿件来源”项标注为“桐乡新闻网”、“钱江晚报今日桐乡”、“嘉兴日报桐乡新闻”、“桐乡电台”、“桐乡电视台”的,根据协议,其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稿件之网络版权均属桐乡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 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 时须注明“稿件来源:桐乡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其他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或版权所有者在一周内来电或来函。联系电话:0573-89399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