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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诗人贝琼

2014年03月10日 09:07 来源: 嘉兴日报-桐乡新闻

  贝琼(1315-1379),字廷琚,别号清江。曾祖贝珪,南宋理宗(1225-1264)时,由平江(明初改苏州)迁居浙江嘉兴府崇德县,在语儿溪上建宅定居。祖父贝谦,宋代太学上舍,不仕。光绪《石门县志·古迹》:贝琼宅“在语儿溪上,琼之旧业也。元季隐居村落,从之游者甚众”。此条目后,附有贝琼《怀语溪旧业》诗,首联说:“不到溪南宅,桃花又一春。”此诗约作于元至正二十八年即明洪武元年(1368),此时,贝琼已迁居屠甸东南千金圩殳山南侧。清嘉庆《桐乡县志》“六都区图”中,注有“明贝清江故居”。光绪《桐乡县志·山川》的“殳山”条目下,说“有明初贝清江故宅”。

 

  有的文章说贝琼“出生于屠甸”(《桐乡文史资料》第四辑),是不正确的。

 

  光绪《桐乡县志·人物志》的《贝琼传》,说贝琼“师事崇德黄次山传《周易》大旨。闻杨铁崖倡古文于会稽,往从焉,学益进”。杨维桢,元诗文家,号铁崖,会稽人。贝琼博通经史,善诗古文。元至元四年(1338),贝琼二十四岁,即受云间(旧华亭县的别号,今上海松江)夏景渊之聘,在其家中设馆教授生徒,达十年。后来又曾至海昌(今海宁)紫微山麓、幽湖(今濮院)朱显道家处馆。在濮院期间,曾与鲍恂、程德刚等结文社。

 

  元至正十六年(1356),张士诚起兵反元,定都平江(今苏州),称吴王,知贝琼、鲍恂名,屡次征召至姑苏,贝琼、鲍恂均不就。贝琼一直隐居授徒。直到元至正二十二年(1362),贝琼四十八岁,才参加乡试中式,成为举人(史志上称“领乡荐”)。据此,可证他生于一三一五年。

 

  贝琼中举后,游京师。时翰林院承旨姚燧设宴,声伎毕奏,有一名叫真真的姑娘,说唱时是南方口音。姚燧疑而问她,她泣告说是宋代文学家真德秀的后裔,父亲因冤案而罚没家产,致流落为倡家。姚燧怜而赎之,并为她出资做媒嫁给翰林属官王棣。贝琼将此事赋四十二韵(420字)作《真真曲》赞美此事:

 

  断丝弃道边,何日缘长松,堕羽别炎洲,不复巢梧桐。……妾本建宁女,远出西山翁。父母生妾时,谓是金母童……侵贷国有刑,桎梏加父躬。鬻女以自赎,白璧沦泥中。……京华多少年,门外嘶青骢。自伤妾薄命,失路随秋蓬。……时多困坎坷,事或欣遭逢。焉知百尺井,欻登群玉峰。借问为者谁?内相姚文公。

 

  贝琼因作《真真曲》而闻名京师。

 

  元至正二十八年,朱元璋灭元建立明朝,是为洪武元年(1368)。洪武三年,贝琼被举明经(贡生),应召至京参与编修《元史》。一同参加编修的李敏卿等人,称贝琼“叙事直而不徇”。洪武五年,出京主持浙江乡试,称得人尤盛。贝琼在史馆时,与金华宋濂相友善,凡有著作,互相推让。《元史》编成后,受赐归乡。

 

  洪武六年,贝琼以儒士被举荐,担任国子助教。在国子监,曾感叹古乐之不作,写《大韶赋》以明志。宋濂任司业(国子监祭酒的佐官),建议天子设周、殷、夏、虞四代之学,祀伏羲、神农、尧、舜、禹、汤等为先贤,皇上不予采纳,贝琼乃作《释奠赋》为之辩,其正直敢言,大都类此。识者多赞同贝琼的论说。在国子监,贝琼与张美和、聂铉齐名,时称“成均三助”(成均,指官办的最高学府)。

 

  《明史·贝琼传》说:“九年,改官中都国子监。”此说有误,贝琼有《洪武八年三月,奉旨分教中都生……》诗,说明他在八年春已至中都国子监,教勋臣子弟。(中都,都城名。明洪武二年,以朱元璋生地临濠为中都。八年设置中都国子学。)《明史》说“琼学行素优,将校武臣皆知礼重”。

 

  贝琼在凤阳教勋臣子弟,晚年身体健康欠佳。其子贝翱、贝肃至凤阳看望他,住了一个月始归。洪武十一年(1378),明太祖朱元璋终于批准他致仕(退休)。上海古籍出版社一九八〇年出版的《古代山水诗一百诗》,贝琼的《横港》也和王维、孟浩然等诗一起入选,编者说他的诗“写横港景色,明白如画。语言质朴自然,寓有生活气息”。现录如下:

 

  南行入横港,茅屋带林丘。

 

  落日犹斜照,寒潮忽倒流。

 

  牛羊平野散,鹅鸭小溪浮。

 

  喜见平生友,篱边一系舟。

 

  明洪武十二年,贝琼逝世。所著诗文,逝世后由其子辑为《清江贝先生文集》三十卷、《诗集》十卷刊行(世称洪武本)。清康熙间,藏书家金檀(桐乡人)较洪武本有所增益后刻印。《四库全书》所收《贝琼集》即据金檀刊本。江苏凤凰出版社二〇〇四年出版的《全元文》第四十四册收入贝琼文二百八十八篇,上海古籍出版社一九九四年出版的《全明诗》第三册收入贝琼诗四百八十六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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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嘉兴日报-桐乡新闻 作者: 张森生 编辑: 王志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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