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黄女士到桐乡市妇保院给孩子配药。“我只是给孩子配了个药,为什么除了挂号费还要出诊查费?”她纳闷了,医生压根儿没给她的孩子进行诊查,却收取了10元“诊查费”,这又从何而来?
配药多花了10元诊查费
半个月前,黄女士带着孩子到嘉兴治疗呼吸道疾病。经诊断,孩子需要做雾化治疗。医生给孩子开了药,让他们回桐乡后继续用药。半个月后药用完了,黄女士联系了当时的医生,医生建议她就近配药继续给孩子服用。
这天中午,黄女士抽空带着空药罐子到桐乡市妇保院配药。中午只有一个医生在值班,黄女士挂号后来到诊室。“孩子要做雾化治疗,药用完了我来配点。”黄女士指着手里的空罐子对医生说。医生简单地询问了孩子的情况后,给黄女士开了10支雾化喷剂。
配完药,她发现医药费清单上除了药费,还有5元“门诊挂号费”和10元“诊查费”。
“医生又没有给我孩子进行诊查,为什么要收一笔“诊查费”呢?”黄女士疑惑了,那么,其他医院专门配药的“方便门诊”是否也收取诊查费呢?
“门诊诊查费”即“挂号费”
接到报料后,记者来到桐乡市妇保院核实情况。在门诊服务台,记者得知,门诊诊查费确为10元。“这就是老百姓口中的‘挂号费’。”医护人员说,而黄女士所说的5元挂号费可能是“专家门诊挂号费”。
经过该院儿科主任沈建春核实,黄女士配药当天中午值班的医生确实是一名具有副高职称的专家医师。沈建春说,依据《浙江省医疗服务价格手册(2010年修订版)》,在该院挂号就医时,患者选择副高以上职称的医师将自动生成5元专家门诊挂号费。因此,黄女士配药时一共额外支付了15元挂号诊查费用。
随后,记者又先后向桐乡市第一人民医院、桐乡市中医医院进行核实,得知患者就医即使只是配药也要挂号,收费的名目就是“门诊诊查费”。2012年年底桐乡市实施药品零差率,同步实施“门诊挂号费”改革,此后“门诊挂号费”就变成了10元“门诊诊查费”。
在桐乡市第一人民医院,门诊部护士长沈建华告诉记者,即便是“方便门诊”也要收取10元“门诊诊查费”。
桐乡市中医医院门诊部护士长沈娟芬告诉记者,副高职称的专家门诊挂号费要加5元,而正高职称的专家挂号费要加7元。相比专家医师所提供的服务,这点挂号费并不算高。
但也有业内人士指出,黄女士的情况是“被挂了专家号”,配药根本不需要挂专家号,只是在那个时间点没有其他医生可以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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