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天起,如果你开车时不小心和别的车辆发生轻微碰擦,不用堵在路上眼巴巴地等着交警来现场了,只要拍几张事故照片,发微信给交警,然后就可以各自开车走人了。
这是桐乡市公安局率先在浙江省推出的“菜单式”微信处理轻微车损交通事故系统,今天开始试运行。
微信处理“事故”仅5分钟
昨天,交警模拟了一起两车追尾的轻微事故,给记者试验一下微信处理事故的效果。
“事故”发生在市区梧丰路上,两车追尾。双方停车查看后,发现前车车尾有点凹陷。随后,后车司机开始模拟操作。
司机进入市公安局官方微信“桐乡金盾”的事故处理系统,对事故现场拍照后,按照页面提示提交相关信息,成功后即获得一个案件编号。
操作完成后,前后车司机各记下案件编号,并互留电话,便可各自离开。
然后双方凭交警大队事故处理大厅开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简易程序),即可找保险公司理赔。
现场双方处理事故仅用了5分钟。
适用对事故无异议的轻微事故
去年,桐乡市共新增汽车23659辆,比上一年增长20.8%;新增汽车驾驶员19284人,比上一年增长14.4%。
在汽车拥有量增加的同时,道路交通事故也随之增加。去年全市道路交通事故接警量达到57059起,其中,轻微车损事故占62%。
为有效打破“事故双方心里急、交警勘察现场忙”的局面,从今天起,一旦发生轻微车损交通事故,只要双方驾驶员对事故无异议,就可在现场通过手机微信操作,实现报警、证据固定、资料传输等,免去了现场等候交警到场勘查的烦恼。
记者了解到,该事故处理系统只适用于我市行政辖区范围内的道路,机动车与机动车(暂限于双车事故且保险投保于嘉兴地区各保险公司)发生不涉及人员受伤或死亡的财产损失交通事故的。
如存在人员死亡、受伤的;单车及三车以上发生财产损失事故;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源体等危险物品车辆的;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等情形,均不适用道路交通事故微信处理,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系统使用指南
1.使用手机微信搜索关注“ZJTXGA”或“桐乡金盾”,加入桐乡公安微信服务平台。
2.点击桐乡金盾微信平台下菜单中“微办事”,选择“轻微交通事故处理”进入轻微物损交通事故处理界面。
3.输入“a”后系统自动进入事故处理界面,且须作出相关承诺。如果只是想试用,也可输入“b”进行微信处理交通事故操作过程的测试体验。
4.进入“事故形态”界面,事故形态分正面碰撞、侧面碰撞、刮擦、尾部碰撞,按图示选择适用于当前事故的形态。
5.进入“确定事故现场位置”界面,进行自动定位(使用前,必须先在手机设置中打开GPS定位功能),自动定位成功后,会出现详细地址可供选择。
6.事故地点上传成功后,即可按图示及文字说明拍摄事故现场照片,共需3张。
7.照片上传后,即可将事故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然后再操作系统,按要求输入相关信息。
8.此时,系统会回复一个交通事故案件编号。事故双方当事人记下后,及时向各自投保的保险公司报案。
9.操作完以上步骤后,系统后台会收到微信报警的全部信息,交警即刻会联系双方驾驶员,进行电话定责。
10.当事人凭交通事故案件编号,到交警大队事故处理大厅开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即可联系有责方保险公司定损索赔。也可返回轻微物损交通事故处理界面输入案件编号,查看该起案件信息。
3张照片怎么拍
从事故当时车辆中的前车行进方向的头部拍照,照片需显示出整辆车的行进形态以及路面划线;
主要拍车辆碰撞的具体部位、损坏情况及路面散落物;
从事故当时车辆中的后车行进方向的尾部拍照,照片需显示出整辆车的行进形态以及路面划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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