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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门镇“四点”解读单独两孩政策

2014年01月28日 15:52 来源: 桐乡新闻网

  2014年1月17日浙江正式施行单独两孩政策,1月26日,桐乡市计生局召开单独两孩政策培训。石门镇计生办广泛宣传新政策,利用各村公开栏张贴《单独两孩政策宣传专刊墙报》,开设专门咨询“单独两孩”政策窗口及电话方便群众,做到早安排、早部署、早宣传,预防群众误读政策违法生育。

 

  一、单独夫妇认定:单独两孩政策适用于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独生子女是指夫妻生育或合法收养的唯一子女,即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或曾有兄弟姐妹但兄弟姐妹均于生育子女前死亡。

 

  二、审批受理管辖:夫妇双方为我省户籍的,由我省受理再生育申请;夫妇一方为我省户籍的,可由我省受理再生育申请。如果双方户籍都不是我省的,不适用我省单独两孩政策。(要在桐乡市受理则需一方是桐乡市户籍的)。

 

  三、审批资料提供:夫妻再生育申请表、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二寸合影照片3张、独生子女方户籍所在的镇(街道)出具的独生子女证明、育妇孕检报告单(怀孕的需附非医学需要鉴定承诺书)。

 

  四、在2014年1月17日前单独夫妇违法生育两孩,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已经送达的,决定继续有效;对政策出台前已经怀孕的单独夫妻,符合条件的需要在2014年6月30日之前抓紧申请,计生部门将会抓紧办理审批。还未怀孕准备生第二个孩子的单独夫妇需在2014年6月30日之后才能进行审批。符合条件单独夫妇在生了第二个孩子后,不再享受独生子女政策奖励,但此前的奖励也不会收回。

 

  实施单独两孩政策,是计划生育政策的重大调整完善,是适应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形式、合乎民意的重大举措,通过宣传、解读希望对“单独两孩”政策有正确的认识,提高群众的政策知晓率,为推进计划生育工作奠定良好基础。7月1日之后正式接受单独两孩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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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桐乡新闻网 作者: 陆凯慧 编辑: 匡万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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