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举行第30次主任会议,实地视察市看守所,听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郭军毅关于监所检察工作情况的汇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林洪、副主任闻金根、沈济贤、吴娟芬、曹荣金、孙琦、朱红参加会议。
监所检察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监督职能。近年来,市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全面加强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法律监督,切实保障监管场所安全稳定和在押人员合法权益,深入推进监所检察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也存在着监督工作有待细化、协作机制不够健全、硬件设施有待完善等问题与困难。
张林洪对监所检察工作所取得的成绩表示肯定,同时指出,监所检察工作是检察机关参与和谐社会建设、化解社会矛盾的一项重要工作,要进一步增强其工作的透明度,提高社会知晓率,提高群众对监外执行、社区矫正等工作的参与度,进一步增强监所检察工作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要加大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力度,进一步加强与法院、公安、司法行政机关的沟通协作,要建立监所检察监督与审判、监管有机衔接的工作机制,共同构建留所服刑和监外执行人员的管理监督网络;要加大对外执人员和矫正对象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及时纠正和制止对外执人员和矫正对象的各种侵权行为,建立各职能部门相互间的联系制度和协调配合机制;要加大监所检察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同时要注重改善监所检察工作的办公条件,落实驻所检察人员的相关待遇,激发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此外,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强对律师职业道德教育,提高他们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把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与维护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有机地统一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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