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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省率先开展——

桐乡深化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验

2013年11月27日 10:56 来源: 11月27日杭州日报A10版
稿源:  11月27日杭州日报A10版  
原文链接:   http://hzdaily.hangzhou.com.cn/hzrb/html/2013-11/27/content_1624910.htm
 
发放宣传资料。通讯员 王立平 摄
 
    转变职能  简政放权

 

    活跃在一线的城管队伍,往往会有“看得见,却管不着”的困惑;而相关职能部门由于缺少基层执法力量,执法半径过大,又会出现“管得着,但难看见”的现象

 

    开栏语

 

    新一届政府组成后,将转变政府职能列为首要大事,凸显了深化改革、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坚定决心。简政放权是其中的突破口。新一届政府成立一个多月内,就两次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取消和下放了133项行政审批事项。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中提出,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目前,杭州湾各地正在深入贯彻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领会和全面把握切实转变政府职能这个基本要求,进一步简政放权,着力解决政府干预过多和监管不到位的关键问题。

 

    我们欣喜地看到,一项项简政放权的举措已经起到了惠民的效果。

 

    即日起,本报推出《转变职能 简政放权》系列报道,在一项项造福于民的改变中,解读杭州湾地区各级政府部门在简政放权上所做的努力。

 

    夜间户外广告牌灯光太亮,城管和环保究竟由哪个部门谁来管?

 

    农户在家违法搭建,城管巡查发现却无权插手。

 

    活跃在基层一线的城管队伍,往往会有“看得见,却管不着”的困惑;而相关的职能部门由于缺少基层的执法力量,执法半径过大,又会出现“管得着,但难看见”的现象。

 

    这种基层执法的悖论如何破解?从11月起,嘉兴桐乡在全省率先开展深化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试验,其中桐乡市城管执法局崇福分局将承担文化、国土、环保、教育等14个部门、18个领域共计1442项行政处罚职能以及部分行政许可审批权。

 

    黑车“看到管不了”转向“查到马上罚”

 

    崇福城管执法分局和运管、交警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这是对新划转行政处罚权开展的首次执法行动,打响了桐乡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第一枪

 

    最近,家住崇福镇皮毛市场附近的居民李唯新发现,往年四处横行的黑车,明显少了许多。每年下半年是崇福的皮草销售旺季,来往客商较多,滋生了黑车生长的土壤。谈到黑车带来的危害,李唯新直摇头,“这些车经常在马路边拉客,路都堵了,有时候还会宰客,影响崇福的形象。”李唯新说,有人向运管举报过很多次了,运管赶到这里时,黑车要么没影了,要么就和乘客“串通”好了,取证很困难。针对此情况,崇福城管执法分局执法三队负责人孙伟强也说出了他们的无奈,“我们城管以前没有处罚权,发现了也罚不了。”

 

    11月13日,崇福城管执法分局和运管、交警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在崇福镇通往至长安镇路段,非法运营车辆活跃的区域设卡,这是对新划转行政处罚权开展的首次执法行动,打响了桐乡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第一枪。

 

    据了解,这些黑车车主都在桐乡及周围几个县市活动,哪里打击力度大,就会“逃”到另外的管理较松的地区去。“现在黑车在崇福违法运营就没那么容易了。”孙伟强说,“崇福的城管队员常常在皮毛市场附近巡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保证了市场经营的秩序。”

 

    案件“多头执法”转为“职责明晰”

 

    “多头执法”是基层城管碰到最常见的问题,许多案件往往会涉及多个职能部门,权责不清晰导致好管的争着管,难管的相互推诿。而在崇福,城市管理中的一般性事务,找城管基本错不了

 

    11月19日,崇福城管分局的执法队员巡查到崇德西路时,发现一户居民正在河岸边违法建筑,执法队员当场责令其停工。由于查处及时,不到一个小时,这处河岸就恢复了原样。

 

    孙伟强说,以往这类案件会涉及城管、国土、水利等部门,河岸内的违法搭建要国土认定,超出河岸部分的违法建筑要水政执法大队认定。“这类案件我们以前接到过很多次举报,赶到现场也只能口头劝解。”孙伟强表示,“等到违法认定下来,往往已经搭好了,这时候要拆,群众的情绪就很大了。我们有一支基层巡查队伍,往往在违法行为发展初期就能制止。”现在,像土地违建、非法办学、景区乱收费等基层管理的方方面面,崇福城管分局都要管起来了。

 

    “这么多事项,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我们要学的东西也很多。”李中坦言,目前基层执法队伍素养还要进一步提高,“这里涉及的法律、法规很多,市行政执法局已经开展了多次相关培训,要抓紧时间把这块补起来。”

 

    审批“上面处理”转为“基层解决”

 

    吕有松成为桐乡综合执法改革的首批受益者,得益于桐乡下放部分行政处罚案件处理审批权和行政许可审批权至基层分局,简化了受理手续,提高了办事效率

 

    本月初,想到自己在建工地的垃圾堆放点还没有申报许可,桐乡中润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吕有松有些犯难。在他看来,申报工作要到桐乡市区的市行政执法局办理,就怕同时申报的工地太多,轮到他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吕有松的工地马上就要开工,垃圾堆放点必须立即使用,一天都不能拖。没想到,原本计划要几星期才能办成得事情,两天就全部搞定了。

 

    吕有松在一次闲聊中得知,现在城市建筑垃圾处置量在5000立方米以下的审批,在市行政执法局崇福分局就能够申批了。11月5日申报当天,崇福分局的相关工作人员就前往吕有松的工地丈量面积,办理相关手续。第二天,相关的许可就批下来了。“这可真是解了我的燃眉之急了。”吕有松说,他没有想到在家门口就能把复杂的事情办成。

 

    吕有松成为桐乡综合执法改革的首批受益者,得益于桐乡下放部分行政处罚案件处理审批权和行政许可审批权至基层分局,简化了受理手续,提高了办事效率。桐乡市行政执法局副局长李中表示,基层分局的工作直接面对一线、面向基层,相关审批权放到基层,既缩短了审批时限,方便了人民群众,同时也能分担市局的管理压力。

 

    专家解读

    浙江农林大学法政学院公共管理系主任 张本效

 

    综合行政执法已成城市管理必然趋势

 

    深化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已成现在城市管理中的一个必然趋势。它一方面可以强化城镇管理效能,理顺各个行政主体间的权责关系,另一方面,也方便了人民群众少跑路、多办事。

 

    桐乡经济发展比较快,城市及城镇的发展水平很高,管理中暴露出的问题也更加突出,改革的意愿也更加迫切,倒逼桐乡在本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走在全省前列。

 

    实际上,城管进行的是“末端”管理,往往是别的部门不好管、不想管的老大难问题。城管在管理这些老大难问题时有责任,却没有相应的处罚权,容易造成与群众矛盾的激化,所以深化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就使责任和权力统一起来。

 

    桐乡这次划出多项行政处罚权以及审批权给基层城管,将会是一次极为有效的探索。下一步的问题是如何用好这些权力,这既需要城管本身加强自身的素质,提高执法能力,也需要其他行政主体的合作,共同配合城管吸收、内化这些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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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11月27日杭州日报A10版 作者: 驻桐乡记者 陆烨 编辑: 钟小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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