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市纪委在办理案件时,专门邀请了两位案件监审员参与审理工作,以提高纪检机关案件审理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确保“不枉不纵”。
据市纪委案件审理室副主任贝蕾介绍,为保障党员、行政监察对象的合法权益,强化外部监督,从2011年起,市纪委在嘉兴市率先尝试从外界选拔了一批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熟悉政策法规、基层经验丰富、综合素质较高的人员,担任纪委“案件监审员”,参与一些有代表性的、疑难的或重大案件的审理工作,并对案件审理过程进行监督。
3年来,市纪委经过认真的考察筛选,已聘请了18位案件监审员。这些案件监审员有的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的来自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也有本市网络论坛的版主。受聘后,案件监审员有权参与市纪委案件审理,同时承担监督纪委处理复杂疑难案件、落实党纪政纪处分情况等工作。
当天,市人防办党组副书记徐有林和民进副主委施如玉首次以案件监审员身份参与案件审理工作。听完承办人员对案情、证据等的翔实介绍,看着一尺多高的阅卷资料,监审员对纪委办案人员严谨、踏实的工作作风深有感触。“审理报告中的每句话都有证据支撑、资料印证,仅一个事业单位身份的认定,就有市编办、市人社局等地详细的资料来证明。”施如玉说,以前对纪委怎么办案不大了解,感觉很神秘,现在亲身参与过后,不仅对纪委办案有了了解,而且自己作为一名行政监察对象,参与案件审理也是一次警示教育过程。
据悉,参与案件审理工作的案件监审员,还要就本次案件审理工作提出口头和书面意见反馈。在肯定审理报告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翔实的同时,监审员将就审理报告中“支部大会”等书写不够规范之处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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