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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破案件及时反馈 未破案件及时回访

凤鸣派出所推行案件回访制度

2013年10月18日 07:39 来源: 《今日桐乡》

  “过去财物被偷报案后,老百姓要到公安机关问情况,现在报了案,民警会主动登门向老百姓汇报,告知当前办案进度。”对此,家住凤鸣街道文华小区的王先生感觉心里暖洋洋的。

 

  10月8日晚,王先生停在自家小区门口的电动车不翼而飞,接到王先生报警后,民警很快到达现场开展调查,由于王先生并不知道车子是什么时候被偷走的,再加上附近没有监控摄像头,王先生对破案没有抱太大的希望。3天后,凤鸣派出所副所长杨进杰来到他家进行回访,告诉王先生,对未能及时破案表示歉意,并表示将尽最大努力侦破此案,希望他能理解和支持。“民警向我解释了案件未破的原因,当得知民警并没有放弃破案时,我心里踏实多了。”王先生说。

 

  在凤鸣街道辖区,凡有过被盗报警经历的群众都接受过这样的回访。“第一次见到派出所民警对案件进行回访,感到很意外。”家中曾被偷过电脑的小张对记者说,“想不到派出所民警会主动上门来回访,这说明公安机关把咱老百姓的事儿真正放在心上了。”

 

  凤鸣街道辖区流动人口较多,人员结构复杂,偷盗侵财类案件时有发生,而且作案手段具有流窜性、隐蔽性强,犯罪手段多样化等特点,当地警方虽然全力侦办案件,但获取线索和证据的难度较大,致使难以达到一案一破。为此,在今年年初,凤鸣派出所在110报警电话二次回访的基础上,推行了案件上门回访制度。将告破案件及时向群众反馈,未破案件及时进行回访。凡经派出所办理未破的刑事案件、未办结的行政案件,均实行对案件当事人回访。回访内容包括介绍相关法律法规,解释案件未破、未结的原因,告知办案进度及期限,征求案件当事人对案件及案件承办人的意见,动员当事人提供更多的案件线索,对被访人提出的要求及时答复,对回访中发现的问题找出原因、限期整改等。

 

  在回访中,民警还针对不同的案件,与当事人分析发案原因和防范漏洞,探讨防范技巧,提高当事人和其家人的日常防范意识,同时通过倾听案件当事人的呼声和意见,充分体谅案件当事人的心情和情绪,力求取得对方理解和支持。另外,通过案件回访,还及时发现和纠正了办案中存在的不足,请当事人加强对公安工作的监督。

 

  截至目前,凤鸣派出所已回访案件当事人482名,征求群众各类意见建议83条,收集破案线索29条,发放各种宣传材料632余份,受到了当地群众的一致好评。

 

  “通过对案件回访,能让老百姓更多地了解公安工作,化解老百姓对公安工作的误解,加强老百姓对公安工作的监督。”凤鸣派出所所长潘星说,这不仅赢得了老百姓的理解和信任,还预防和减少了信访案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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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今日桐乡》 作者: 记者 钟小怡 特约记者 范明州 编辑: 王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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