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桐乡市水利局获悉,近日桐乡市纪委(监察局)、财政局、水利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对该市应急备用水源工程、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试点项目、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湘庄港河道综合整治工程等在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开展监督检查。
据悉,监督检查以看现场、听汇报、查资料等方式进行,着重检查四个方面:查工程项目前期审批、建设规划等情况,其中重点检查建设程序是否依法合规、项目投资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建设标准是否擅自更改等;查工程项目实行“四制”情况和强制性条文落实情况,重点检查项目建设管理、计划管理、合同履约、建设实施、质量安全等;查水利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专项资金安排是否符合上级下达计划、市级以上配套资金是否到位、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完善等;查水利工程廉政建设情况,重点检查水利工程廉政合同签订和监督落实情况等。
从监督检查的总体情况看,目前桐乡市工程项目能严格按照批准的投资概算、建设内容、工程规模等组织实施;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认真执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格规范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意见》,全市政府投资的水利工程项目全部实行公开招标投标;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会计核算规范,内部管理制度健全;严把工程质量关,定期与不定期地开展工程质量监督活动;建立水利工程廉政监督机制,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工程建设中的腐败。针对检查中存在的工程项目整体进展还不够快、项目管理需要进一步加强、台账资料还不够齐全等问题,联合检查组分别提出了抓好落实和整改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