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断创新社会管理方法,探索新形势下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机制,近年来,凤鸣派出所推行“阳光调解”工作新模式,取得了良好效果。
当前基层社会矛盾纠纷复杂多样,一旦处理不当,极易形成“民转刑”案件,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凤鸣派出所从解决好“小纠纷、小治安案件”着手,致力于化解辖区内各种复杂繁琐的矛盾。
今年初,该所在“警调对接”工作的基础上,创新推行矛盾纠纷“阳光调解”工作机制,聘请了由辖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司法工作者、村干部为主体,少数退休干部、教师等13名代表担任“阳光调解员”。
为达到调解公开、公平的目的,该所根据每起矛盾纠纷及对象的社会地位、生活经历、日常生活圈子的特点,相对应地组成调解小组主要成员,然后再由当事人双方分别选择自己信任的调解员,由派出所负责约请参与公开调解。
据了解,该所今年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86余起,调处成功率100%,没有一件因调解不及时或不当引发矛盾激化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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