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至22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四个执法检查组,分赴梧桐、龙翔、崇福、屠甸、大麻等地,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执法检查和“河长制”落实情况督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林洪,副主任闻金根、沈济贤、吴娟芬、曹荣金、孙琦、朱红参加执法检查,副市长钱松华陪同检查。
各执法检查组通过实地视察、听取汇报、座谈交流等形式,检查了全市饮用水水源地规划建设及运行、水源地环境质量及综合整治和政府责任考核、水源地保护能力建设、城乡一体化供水建设与运营等方面的情况。
执法检查组认为,市政府高度重视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切实完善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制度,落实饮用水源安全隐患排查机制,加强饮用水源地安全监督检查,积极推进“河长制”,为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和人民群众健康发挥了重要作用。
执法检查组指出,当前桐乡正处于工业化、城市化加快发展阶段,环境承载的压力将越来越大,再加上我市上游来水污染比重大、取水口单一、水源地处水上交通要道的现状,饮用水水源保护任务重、难度大,水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
执法检查组建议,要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力度,规范畜禽养殖,发展循环经济,减轻河流污染负荷;加强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控,科学设置监控点,完善运河取水口应急预警机制;严格贯彻《浙江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切实做好水源保护区内企业和码头的关闭和搬迁;结合建成区河道禁航及城市防洪防汛工作要求,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和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真正发挥出康泾塘备用水源的效用;加强部门协同,完善“河长制”考核制度和各项工作机制,扎实推进“河长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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