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本报曾刊登了《商铺租金以合同为准》一文。昨天(5月20日),上海市民陈先生向本报记者反映,在屠甸派出所民警长达两个多月的调解下,市场管理方拖欠他的11.5万元租金终于拿到了。“调解了10多次,还帮我垫付了几千元税款,但连一顿便饭都没吃。”陈先生对桐乡警方服务群众的工作非常满意,也借此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情。
当记者赶到屠甸派出所时,陈先生与负责调解此事的民警倪晓虎像老朋友一样在聊天。陈先生介绍,按照之前与浙北旅游购物中心签订的合同,去年年底他就应该收到11.5万元租金,但经过多次交涉,对方一直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拖延付款。
“我女儿在法国留学,需要定期汇生活费,这样一来,女儿的国外生活瞬间没了保障。”陈先生告诉记者,按揭购买的商铺放在他女儿名下,资金链一断,没钱还贷款,女儿的信用记录就会大受影响。无奈之下,1月22日,陈先生将贴有大字报的汽车停放在市场门外,希望借此引起市场管理方的重视,从而维护自己的利益。
民警倪晓虎介绍,在接到110报警电话后他马上赶到了现场,但陈先生这辆贴着大字报车的车窗已经被市场保安砸破。“协议上白纸黑字写得很清楚,拖欠的租金毫无疑问是要支付的。”倪晓虎表示,原本只是一起合同违约的经济纠纷,一旦涉及砸车,事情就变复杂了。于是,在民警的介入下,双方开始了长达两个月的调解。
陈先生说:“经过民警6次调解,市场管理方终于答应先付其中8万元租金,但在付款方式上双方又有了分歧。”
旧的矛盾没解决,新的又出现了,不过在处理调解过程中,在陈先生看来,无论是民警倪晓虎还是屠甸派出所所长、教导员,都多次联系并亲自帮他处理了不少繁杂的事务。为此,在拿到11.5万元租金后,他特地给市公安局写了一封感谢信,在表达谢意的同时,也向桐乡公安民警的职业精神和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表示钦佩。
“公安民警的职责除了打击违法犯罪,也要注重服务群众,以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屠甸派出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如今,许多市民在遇到纠纷、矛盾时都会选择让民警调解,市民的信任就是工作的动力,他们将继续提升警民沟通、化解矛盾、调解纠纷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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