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劝阻、举报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积极性,提高打击查处防范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的工作力度,市公安局决定对劝阻、举报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以及有效防止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发生的有功人员进行表彰奖励,特制定本奖励办法。
一、奖励范围:通过劝阻、举报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成功揭露、制止案件发生的广大公众(不包括公安民警)。
二、经费来源:设立专门举报奖励基金。
三、奖励标准
根据公众劝阻、举报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成功揭露、制止一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发生的,给予劝阻、举报人员200-500元奖励。
四、奖励办法
1、由辖区派出所负责受理,对拟奖励人的基本情况,案件揭露、制止的详细过程等基本情况进行初查。
2、辖区派出所在受理公众劝阻、举报电信网络诈骗情况后,于二个工作内日填写《公众劝阻、举报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奖励审批表》提出奖励意见,报市公安局查证属实并认为符合奖励条件的进行审批。
3、落实专人领取奖金由派出所负责发放,原则上通过劝阻、举报人指定帐户在三个工作日内兑现,无法提供帐户需现金兑现的,应当由二名民警经手或劝阻、举报人出具收条。
4、本办法所指的公众指除公安民警外的所有人员。
5、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桐乡市公安局
2013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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