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本报以《商家霸占公共停车位》为题,报道了乌镇隆源路上一些饭店以“吃饭能停车、不吃饭不能停”为由霸占公共停车位的现象。文章见报后,引起了乌镇国际旅游区建设管理委员会的高度重视。近日,由乌管委牵头,交警三中队和乌镇城管中队的执法人员,对商家霸占公共停车位现象进行了联合执法整治。
“城管负责清障,交警负责教育解释。”前天(3月5日)上午,乌管委综合部副部长张常春进行了简单的分工后,整治行动正式开始。
执法车队刚进入隆源路,就看到了一家小饭馆前的停车位上摆放着两只绿色的餐具箱。执法人员下车把餐具箱搬上了执法车。“这里是公共停车位,不能私自占用。”店主不在场,店里一服务员连连点头。
执法人员沿着隆源路继续前行,停车位上的餐具箱、水泥墩随处可见。“公共停车位是公共资源,怎么可以占为己有?”每到一处,执法人员都要对店内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即使是怕影响店内生意,也要好好和车主说,不能强硬驱赶。”面对执法人员的批评教育,许多店主的态度还是蛮诚恳的。
一个多小时后,10多家饭店前的餐具箱、水泥墩被依法处置,整治行动圆满结束。“接下去,我们还将在高速公路入口和乌镇镇区入口安装告示牌,把景区停车的收费标准(小车5元/天,旅游车20元/天)告知游客。”张常春介绍,引导游客把车子停在景区停车场,车辆安全既有了保障,也能有效减少占用路面资源,提高道路的通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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