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创新社会管理中强化法治保障
——为桐乡科学发展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市委副书记 政法委书记 蒋惠玲
各位领导、同志们: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安。党的十八大指出,要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市十三次党代会第二次会议明确提出,2013年要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社会管理方式为主线,要通过夯实基层基础、强化矛盾化解、完善法治保障等工作,努力在创新社会管理上实现重大突破。
过去的一年,全市上下努力在夯实社会管理基层基础方面开展了一些探索,“四大建设”走在了嘉兴乃至全省的前列。如在全省率先成立镇(街道)政法委、有效加强基层社会管理组织建设;在全省率先开展社会服务管理中心规范化建设、有效加强基层社会管理平台建设;在全省率先建立并发挥应急维稳队伍作用、有效加强社会管理队伍建设;在嘉兴市率先成立矛盾联调中心并开展四级调解、有效加强社会矛盾化解体系建设等。
2013年,我们要把这些经过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固化为长效工作机制,并通过强化法治保障转变社会管理方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从而使社会心态更健康、社会关系更协调、社会秩序更规范、社会大局更稳定,为实现桐乡科学发展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一、主动服务经济建设,法治保障发展要有新贡献。
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兴国之要,发展仍是解决所有问题的关键。要树立强烈的中心意识和大局观念,切实提高法治保障经济发展的自觉性、主动性。重点要完善三大机制。
1.完善科学决策和稳定风险评估机制。贯彻“谁主管谁负责、谁评估谁负责、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实施重大决策、建设重大项目的必经程序,做到“应评尽评、全面客观、查防并重、统筹兼顾”,既防止因决策不当而引发社会矛盾,又及时消除可能影响工程建设的潜在风险和不利因素,为重大项目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环境。建立健全重大涉稳事件事后评估机制,要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政府决策和依法行政过程中的服务保障作用。
2.完善市场经济秩序维护机制。加大对扰乱市场经济秩序、侵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市场整治工作,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深入开展“服务企业、服务基层”专项行动和“法律体检”等活动,积极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坚决防止因执法不当给企业生产经营造成的影响。充分运用经济、行政、法律、教育等手段,充分发挥职能部门、基层组织的作用,适时适度处理好涉企案件,为企业生产经营提供帮助。
3.完善经济领域不稳定因素监测预警机制。认真开展经济领域不稳定因素排查化解活动,进一步健全与金融、出入境管理等联动工作机制,加强对民间借贷和企业资金链风险的排查,及时预警、及早应对。对涉众型经济案件,做到查清问题、综合治理、确保稳定,最大限度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加强对经济活动中公务行为的监督,坚决查处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等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件中的职务犯罪活动。
二、健全社会服务管理,法治保障民生要有新成效。
创新社会服务管理要坚持“民生优先”,而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通过法治的手段和方法来规范、引导和保障。重点要做到三个“进一步”。
1.建设法治桐乡,进一步提升全社会知法守法意识。要突出法制宣传教育在转变社会管理中的基础作用,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充分相信法律、依靠法律,让宪法和法律成为行为规范和维权的利器,全面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要突出依法行政在转变社会管理方式中的推动作用,总结推广依法行政的经验做法,进一步理顺行政管理体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运行效率。要突出群众利益诉求渠道畅通在转变社会管理方式中的核心作用,鼓励群众依法有序合理表达诉求,注重在政府与公众之间建立有效沟通机制,特别是在涉及民生利益等重大事项决策和执行中,畅通群众参政渠道,充分吸收社情民意。
2.深化平安建设,进一步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毫不动摇地坚持“严打”方针,组织开展打击涉黑涉恶涉毒犯罪和“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继续完善社会治安立体化防控体系,把专项整治与整体防控有机结合起来,发挥视频监控系统建管实效,加强护村队等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努力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生。坚持基层创安不放松,着力推进行业、系统、领域平安创建全覆盖,建立健全常态化、精细化的公共安全监管机制,努力实现人人参与“平安桐乡”建设、人人共享“平安桐乡”成果。
3.巩固基层基础,进一步强化服务管理能力。按照“指挥有方、执行有力、协调有序、督导有效”的目标,推进镇(街道)社会服务管理职能的发挥,并按照“因地制宜、资源整合、方便群众”的原则,加快基层社会服务管理中心规范化进程,积极争创省级“示范社会服务管理中心”,提升社区、社工和社会组织的服务水平。深入推进“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整合建立社会服务管理信息网络,完善各类基础信息的采集、报送、汇总、处置机制,真正做到第一时间掌握信息、第一时间化解矛盾、第一时间服务群众。
三、提升协同作战能力,法治保障公平要有新作为。
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全市政法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要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抓规范、抓协同、抓监督,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要求、新期待。
1.抓规范,提升执法公信力。规范执法、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行使职权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政法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要带头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真正肩负起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者、实践者的重任,确保每一起案件的办理、每一件事情的处理都成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具体实践。
2.抓协同,形成法治保障合力。政法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要以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作为重要使命,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用足用好各种资源优势,依法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坚持全力支持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建设。要结合深入基层、联系群众的活动部署,有效提升新形势下社会沟通能力和服务群众水平,努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公共安全、权益保障等问题,使群众真切感受到法律的公正无私和社会的公平正义。
3.抓监督,优化执法效果。大力推行“阳光执法”,加大院务、检务、警务及行政执法公开力度,强化执法教育培训,健全执法问责机制。发挥纪检监察部门行政效能监督,强化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和政法部门内部管理监督。始终坚持严格公正执法与理性文明执法紧密结合,推动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是创新社会管理的总目标。各位领导,同志们,让我们在法治的保障下,围绕这一总目标,齐心协力、开拓创新、勇于实践、求真务实,为实现社会管理新突破、开创桐乡科学发展新局面作出我们应有的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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