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这张卡,我的草莓卖得更快了。”前不久,九龙湖镇草莓种植户翁文武早早拿到了农民办税便民服务卡,“我是第二次领到服务卡,现在我能随时随地开发票,也不用交税。”翁文武告诉记者,“以前开张发票,每次要先打证明、盖章,再跑国税局,来来去去得花上半天时间。”
据悉,区国税局已将今年的246张农民办税便民服务卡及时送到了区内种植、养殖户手上,以进一步规范发票管理,解决当前农民纳税人办税需要,推进纳税服务深入开展。
区国税局农民办税便民服务卡适用于镇海区范围内直接从事植物的种植、收割和动物的饲养、捕捞的农民个人。凡在我区范围内的农民个人持有“便民卡”后,在有效期内持卡到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可免予提供自产自销证明;同时,凡一次申请代开普通发票金额在五万元以下(含五万元)的,可免予提供付款方书面确认证明和进货发票。
2012年,区国税局共发放250张农民办税便民服务卡,累计为各类种养户代开自产自销农产品普通发票2023份,免税金额合1919.6万元,广大种植、养殖户受益良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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