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行政村撤并
建议名称:关于实施新一轮行政村撤并工作的建议
建言人:陆锦良
近年来,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集镇附近一些行政村的土地被全部征用。一些集体经济薄弱、人口较少的行政村,相对而言村级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不强,村民怨言较多。
随着交通条件的改善,人们思想观念的更新以及“两新工程”建设的推进,在我市实施新一轮行政村撤并工作的条件已经具备。
因此,建议市委、市政府在项目实施前,制定详细规划,实施撤村建居,采用社区管理模式,对人口数少于3000人以下的行政村进行撤并,从而进一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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